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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九十二 挑战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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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亚瑟.大主祭有什么指教。”

    邹亮微微欠身.态度不卑不亢。

    “就是你?”安西柯眯起眼睛狠狠地盯着对方.广场这片天空没

    有任何高大的建筑遮挡.猛烈的太阳照射下来.令亚瑟的身体轮廓映着

    些金边。

    年青得有些过份了!

    以他现在的年纪,做出这么多大事一一双层钙刻术、镶嵌术、改良

    战歌.还有最年青的铜烙级祭司.从这些资料上看.实在让人惊叹!

    一个比尔族能有那么聪明?安西柯表示怀疑,但事实就是事实.托

    马斯那块料他知道,更清楚红衣大主祭为什么让他来.他争夺失败,就

    变成了棋子.如果表现好,就有存在价值.不然”““

    “哼!”淡淡地冷哼一声.身为大主祭还犯不着和一个小小的见习

    祭司去斗嘴皮子.那样只会自降身份。

    安西柯精明的眼睛一扫,落到亚瑟身后的那群战歌祭司身上。

    “听说耶路萨摩的战歌祭司很特别,今天也是第一次看到.果然与

    众不同。”

    他的声音平和,语气自然有一种强大的感染力。周围的人自然从底

    生出一种对耶路萨摩这些战歌祭司的不屑。

    “不过战歌不行就是不行,要是跟战士一样天天练体.那不如转

    职去做战士好了。成天光着膀子在这广场跑来跑去,身为神职一员都

    替他们感到丢脸。”

    是的,此时从骑士城的使团身上,透出来的就是这么一种意思。

    谈不上嘲笑,只是看不起,不屑.就这么简单。

    “喂.你们……”鲁曼性子急.刚想要吼两句.被邹亮一只手按

    住。

    邹亮的气势,他的动作,他的眼神清晰地传达了这一讯息。每一位

    战歌祭司团的见习祭司都感觉到了,并且对此深信不疑。

    “安西柯大主祭.您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祭司怎么了.祭司就该高

    高在上,混吃等死吗.祭司是兽神的信徒,是仆人,必要的时候也要

    战斗,还是您把自已当主人了。”邹亮笑眯眯地说着.眼神里透着犀

    利。

    对方果然有点门道.竟然懂得用奥义影响人.不过邹神棍也不是吃

    素的,这里是他的地盘.立划引起一片欢呼。

    “这么说.你觉得自己是很正确的了,为此还让很多虔诚的战歌

    祭司无处安身。”安西柯话锋一转:“刚好我也带了战歌祭司来,看

    看你为了这帮人大动干戈是否是为了兽神的荣耀,还是其他的什

    么。”

    最直接的就是比试了。

    “没问题。

    时间.地点。”邹同学那是相当的淡定。

    “明天正午,就在这大广场,让所有耶路萨摩人做证。”

    “一言为定。”

    两人笑眯眯地对话着.不带一丝烟火气。但是跟着他们的人都感觉

    背后凉飕飕的,仿佛有看不见的刀光剑影闪过。

    杀机暗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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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第六章 游牧部落</h1>

    <!--- 文章内容开始  --->    我瘫倒在陷阱边缘,终于胜利了,体验着从没有过的巨大成就感。打过那么多高级Boss,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以一个弱者的身份,带着绝对垃圾的装备,拼尽全力杀死一只Boss,而且从没有哪个游戏会根据我的表现而给我特别的升级点数,这代表着游戏主脑对我付出努力的最高评价。

    没有忘了收获我的战利品,不要让它们自动消失了,我赶紧让心平静下来,爬下陷阱切割狼王的尸体。

    狼王皮、狼王牙,让我意外的是得到了一个戒指,这可是我进入这款游戏以来打到的第一件装备!看了属性,银级,需要鉴定。我用心去看这个戒指,不过等级太高,“直觉”这次无效了,只好以后到城市找人鉴定吧。

    血药用去三分之二,接下来的路途,我不敢再打怪,都是脱下盔甲飞快地绕过怪物。后半程的怪普遍都比老虎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怪兽,找几种敏捷低的怪练了练魔法,经验也相当不错,下次再来吧,当条之急还是买马。

    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从草原上逐渐变弱的野兽来看,前面应该是村落或异族的部落了吧。

    不久我就看到一个庞大的马群,无边无际,估计有上万匹高大雄健的骏马,只有十几个牧民赶着。马群跑起来,尘土飞扬,大地震动,真的是惊心动魄。记得以前在电视中看到蒙古人放牧的情景,虽然也觉得很激动,但从没想过身临其境,会给人这样的震撼,这一刹那我几乎完全迷失了,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半天才回过神来。

    大声招呼最近的一位牧民,还好,游戏世界设定的语言只有一种,牧民可以跟我正常交流。他很惊讶能看到我,说是他遇见的第一位玩家。异族的部落是不会有玩家出生的,而除了我所在的村子之外,离他们部落最近的村子也要四五天的路程,部落又没有传送阵,所以没人来过。毕竟游戏开始到现在才九十小时,有哪个新人会向着未知的荒凉地方走那么多天呢。

    不过我买马遇到了困难:这里根本不通行钱币!这个部落还从没跟外面的世界做过交易,他们内部也没有交易,基本是原始**的状态。我奇怪既然马不能卖,他们为什么要养这么多呢?原来,游戏中会经常生瘟疫和怪兽捕杀等事件,牧民们如果不养,马群迟早会死光,那时,他们连马肉马奶都没得吃。

    反复谈话后,牧人带我到他们部落去见族长。族长非常慷慨好客,为了欢迎第一位光临的玩家,赠送我一匹极品马驹。这当然是意外的惊喜了,不过虽然是npc送的,我却总觉得占这种便宜不好意思,便提出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没想到这样便触了两个任务:捕杀食马的怪兽和解除马的瘟疫。

    这个部落名叫“哈萨”,由几十个账篷组成,除了普通牧民和族长之外,我还现了几个特别的npc:两名专职的战士,一位饰工匠。感觉这里会有一些好东西,至少比失落之村强多了吧。于是,我决定留下一段时间,毕竟杀怪兽的任务不是一会儿半会儿能做完的。

    我用初级治疗术和“赤果”给马匹试之后,居然减轻了一些马的病情,这给我很大的希望,因此平时mp一到1o点我就马上使用治疗术,绝不浪费,这居然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一个部落小孩的病被我治好了!虽然只有这一次成功例子,但牧民们对我的好感大增,很快,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骑马术”、“放牧术”和“驯兽术”,令我非常兴奋。

    使用“骑马术”之后,原本一直很难骑的马终于听话了,这匹族长赠送的小马驹被我取名“飞扬”,拥有相当好的血统,在马匹的九个等级划分中,属于最好的“神驹级”,只是还在成长期,只能挥一半的实力。

    “放牧术”专门控制牛、马、羊群等,作用是让牲口群受你控制(不能作用于野兽),以我的初级水平,一次只能控制1o头牲口,而专家级的牧人,一个可以控制上万,另外,长期放牧,牲口还会随机繁殖。

    “驯兽术”则非常有用,初级只能控制野兽几秒钟时间,让他们安静不攻击,但已处于战斗中的野兽很难被控制。如果练到高级,竟然可以长时间控制怪物帮自己打怪,成为临时宠物。

    技能是不嫌多的,经过不断的搞好关系,又把我杀的狼王皮和牙亮出来,显示自己的功绩,终于获得了两个战士的尊敬,分别学到他们最拿手的“初级弓箭术”和“初级刀法”。而饰工匠在看了我那个戒指之后,表示大开了眼界,虽然他不能鉴定,最终还是把“饰制作方法”教给了我。

    就在我疯狂收集技能的时候,系统提示玩家“圣魔王”升到第一件金级武器。我这才意识到应该练级了,毕竟我一向都不是玩生活职业的高手,学这么多技能,要样样精通不知多少年后了。

    部落是不适合练级的,因为这里缺少很重要的东西:血药。虽然我借来弓箭,但只是石器级(不是石头做的,是攻击相当于石器级),威力太弱,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也对怪兽束手无策。

    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

    我要离开了,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花了整整十个小时,磨死了上百只怪兽,我也升到23级。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我没有用火球,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加上用了太多外力帮助,获得的升级点数总共只有7点。

    不过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那就是我治疗术升为初级的二等,再医马的时候,效果明显提升,有的马已经痊愈了。族长认为我完成了他给的两个任务,赐给我“哈萨勇士勋章”,力量加2,爆力加1,与我那个“村卫”的徽章比起来,就是帅得多(代表荣誉的勋章和代表身份的徽章可以同时戴多个)。

    终于要离开了,除了自己骑的“飞扬”,身后还跟着牧民们赠送的十匹马,另外还有两个战士送我的一套石级弓箭和一把攻4铜级刀,工匠送我一个体质+1的项链,虽然只是石器级别,但也令我非常感动。为什么这个游戏把npc都设计得如此真实呢,完全不象从前我玩的那些游戏,npc只是触任务的一个媒介,游戏公司哪可能花那么多时间来设计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东西呢。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给了我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感触。

    有了马就是快,三个小时,我就回到了阔别的失落之村。只是在路上因为放牧术不够精,被怪兽吃掉了四匹马,让我心痛了好一阵,但一想到今后可纵马驰骋,我还是禁不住高声长啸,意气飞扬。

    从前游戏中靠着天生体质的优势,加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取巧手段,虽然长期处在排行榜前列,但那感觉真的比不上我现在奋斗后收获的喜悦,虽然我的等级和装备现在很差,但无所谓,我得到了一段前所未有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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