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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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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并不相信的杨蔚卿,细细看完之后有种惊为天人的奇异感,“这是谁画的?”小小的清乔镇,竟然藏着这种能以假乱真的高手,何况仿的不是别人,是黄平之大师。

    见老师吃惊的神色,钱二小姐格外自豪,老师对她向来不怎么理会,如今因着自己带来的画面露赞赏,她能不开心吗。

    “回老师,是个年轻女子画的。”她回忆着沈榕的模样,道:“大概刚二十岁,穿着很普通的青衣,为人很温善,长的却极其漂亮。”

    她重点强调了最后一句。

    说实话,钱二小姐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比男人还漂亮的女人。

    “二十岁,青衣,温善,漂亮……”杨蔚卿越嚼越觉得熟悉,咦,这不正是五环诗的魁首吗?

    不正是她心心念念的人吗!

    “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

    杨蔚卿急迫的样子把钱二吓了一跳,老师平日里最沉得住气,什么事儿都风轻云淡的,怎么今儿不大对头,难道是这幅画太好,把老师都震撼了?

    钱二心头美滋滋,“回老师,她叫沈榕,是清乔镇一个小村子里的人,具体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

    调查都是大姐弄的,大姐清楚她不清楚。

    “沈榕。”杨蔚卿喃喃自语,原来她这新弟子的名字叫沈榕。

    没错,在她心里早就给沈榕挂上了名号,一定必须就是她杨蔚卿的弟子。

    “记得我前天和你说省城里的士子会吗?”杨蔚卿沉吟片刻,问。

    钱二恭敬地回道:“记得。”

    “你要是能让沈榕和你一起去,我就承认你是我的弟子。”杨蔚卿撂下一句话,甩袖进了内屋,临了还留了一句,“把那两幅画留下。”

    虽说杨蔚卿碍于钱员外乞求收了钱二作弟子,心里却是压根没有承认过这个人。

    这点钱二小姐很清楚,她平时那么用功读书,除罢要挣个好功名,很大原因是为了让老师真正认同自己。

    如今听了老师的话,钱二整个人幸福的傻掉。老师早说了士子会上人才济济,不简单,自己去只会丢人,所以说,老师让此人和自己同去,是为了帮助自己在大会上争一把吗?

    钱二感动的热泪盈眶,捏起袖子擦擦眼泪,果然老师还是关心她的。

    将画卷收拾好装进盒子里,整整齐齐摆放在桌面,她这才激情澎湃地走出门去。

    心中的喜悦止都止不住,钱二急需找个人宣泄一番。她径直走到钱大小姐院子里,听着仆人的通报声,迈进屋子,欢喜地炫耀。

    “姐,老师承认我是她的弟子了,只是有个前提,她要我把沈榕一起带到士子会上,想不到老师平日里对我冷冰冰,实则这么关心我。”

    正在屋子里喝茶看账单的钱大小姐皱起眉头,“你说先生要你把沈榕一起带过去?”

    “对。”

    看了眼沉浸在喜悦中不能自拔的妹妹,钱大小姐叹口气,心头转动起来。

    她可不认为先生那番话是“关心”妹妹的表现,平日里先生对妹妹什么态度,自己和娘都看在眼里,但谁有什么办法呢。

    那老妇固执的要命,比石头还硬,除非妹妹自己出人头地,否则只怕她这辈子都不会开口说承认。

    现今居然为了一个沈榕便松口,可见这个沈榕在她心中地位不凡。一个乡下人,和先生怎么会有关系?

    “你打算怎么请她?”她问。

    这话可问道点子上了,自己和沈榕并无交情,贸贸然去不好,不过还有赵夫子呢,她和赵夫子是朋友,沈榕和赵夫子也是,差遣赵夫子做个中间人便是了。

    钱二将她的想法告知姐姐。

    钱大小姐点点头,心中有了另一番思量。

    能让先生亲口承认弟子,不仅仅是妹妹的心愿,还关乎到妹妹的前程。为了这一点,她无论如何都必须让沈榕答应。

    尽管钱大小姐和沈榕只见过一面,没说上几句话,但是她能看得出来,那人比起固执的杨蔚卿不遑多让,只是她表面伪装的更好。

    要想让这种人轻易答应条件,不见得是个难事,也不见得是件容易事。如果妹妹邀请不成,那就轮到她出手了。

    回屋内坐了会儿的杨蔚卿,听着钱二离去的脚步声,这才从鼻腔里不屑地哼了声,背着手慢悠悠走出来。

    她重新打开两幅画,再次观摩起来。

    和钱大钱二那两个业余的不同,杨先生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京城大学问家,眼界自然是她们比不上的。

    当然,工具也是她们比不上的。

    杨老先生有个异邦朝奉的西洋镜,名字叫“放大镜”,这玩意儿对检查细微地方,以及对眼睛不大中用的老年人来说很管用。

    镜子是她一个好友早年相送的,说起那个好友,杨蔚卿忍不住惋惜。

    那人是真正的当世奇才,有博古通今之能,经天纬地之才。自己认识她在三十多年前的京都,当时那人已然在朝中身居重职,不知道惊艳了多少人眼。

    彼时自己还很年轻,是芸芸士子中的一个,有些小才华,常人看来算是出类拔萃,可杨蔚卿深知,比起她自己连萤火之光都算不上。

    不,也不能这样说,当年京都朝会八千士子,哪个不是文采斐然,但是哪个敢说去和她比较?

    只能说那种人已经超越了常人,无法算作正常人的行列。

    如今大周正史中记载的二十年前“一人冠盖满京华”的辉煌时代,记录的正是她的事迹。也只有像自己这般当年身在京都的士子,才有幸亲眼见证过那个鼎盛岁月。

    后来杨蔚卿无意中翻看到某本野史,里面甚至将其神化成了天上的文曲星君下凡。

    这般赫赫有名的人物,却在最风光的时刻,忽然辞官离去,二十多年不知所踪。

    从见到沈榕的第一面起,杨蔚卿便觉得她很熟悉。

    不是样貌上的熟悉,是气质。

    那种超然的淡泊的处事不惊风雨不动的,几乎和她一模一样。

    若不是长的完全不同,她差点以为自己遇见了故人。

    老先生用放大镜端详着两幅一样的画,花了两个时辰从头看到尾,连菩萨的指甲盖和头发丝都没有放过。

    “清源兄。”她喃喃自语:“这会不会是你的孩子?”

    ——

    还了赵夫子三两银子,还剩下四十七两。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够平常人一家子生活好多年。

    沈榕拿出十两银子攒起来,把剩下的用手帕包好,打算等晚上爹回来给他。

    所有人都说沈郭氏是疯子是无赖是酒鬼赌徒,唯独在沈榕眼中,这是个可怜人。

    人活一世最怕没有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动力,人就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沈榕是这样一个人,沈郭氏也是。只不过两个人外在的表现形式不一样。

    她擅长用微笑和伪装,假装给自己找一个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活着,而沈郭氏,他彻彻底底的沦陷在混沌中,无法自拔,不可超脱。

    所以,尽管他们其实是一样的,但因为思想觉悟的不同,沈榕虚伪地站在高处,用怜悯的目光俯视他,因此在她眼中,沈郭氏是值得同情和怜悯的,就像怜悯她脚边的蚂蚁。

    吃罢晚饭,沈榕和往常一样看书——并不是她喜欢看书,而是太无聊,如果这里有手机,沈榕此时一定在刷微博。

    这些书部分是借赵夫子的,也有沈榕母亲遗留的,她已经全部看过一遍。手里这本是最后一本,看完便要去买新的。

    可惜镇上书店不允许租赁,否则能节省不少钱。

    看了六七页,家门外头又响起咣当咣当的敲门声。

    这几天赵夫子频频往她家跑,蹭吃蹭喝还蹭油灯,要不是看在她偶尔会识相地带些好酒的份上,沈榕早将她赶出去了。

    打开门,果然又是那厮。

    赵夫子拎着半只烧鸡哼着小曲进门,跟进自个儿家似的,熟门熟路地去厨房把沈榕半个月前酿制米酒搬过来,开封,倒满两碗,将烧鸡装在竹编的小箩中,在桌面上整齐摆好。

    期间她那首不知名的小调一下都没有停。

    “这么隆重是要干嘛?”上次赵夫子带来半只烧鸡,是她二女儿满周岁的时候,也就是四年前,最近好似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她这番动作,让沈榕感觉脊背毛毛的。

    “喜事,大喜事。”赵夫子坐下,灼灼地盯着沈榕,“沈榕兄,你真是好运气,我都羡慕死了。”

    “说人话。”沈榕警惕。

    “上次你画的画钱家人特别满意,今天钱二小姐专门上门,找我请你去省城的士子会。”

    赵夫子道:“想必你也有所耳闻,省城里的士子会汇聚一省之才,可谓藏龙卧虎,能在大会上出头的必是人中龙凤,将来国之栋梁。”

    她接着说:“本来钱家人上门找过你,只是你不在家,他们这才来寻我和你说。”

    其实是钱二小姐和沈榕不熟,没好意思直接开口,委托她当个中间人。

    这种对沈榕兄有好处的事情,赵夫子自然满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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