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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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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孩子了。

    很难有孩子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家孩子要绝后啊。

    得到这个消息的李月娥,受不住刺激昏倒了。

    因着季老太还在,他们季家三兄弟才没分家,可季老太终有老死的一天,等到分了家,他又只有季前这么一个儿子,季前无后,等他们老了要怎么办?

    另一边,季老二的媳妇刘玉凤得知季言竟然能有十三两银子的礼金,又得知季前伤了命根子可能要绝后了,双眼骨碌碌一转,肚子里的心思活络了,她假惺惺的跑到李月娥面前同情了她一番,然后妯娌情深的给她出主意。

    “月娥啊,我这倒有一个方法你看怎么着,从林家的彩礼里出一部分给我家季压聘个孩子,我家承了你的情,季压以后的第一个孩子过继给季前,他们是堂兄弟,谁的孩子不都是一样?”

    是啊,季前没有孩子,从堂兄弟那过继可不是一个好方法?

    李月娥回去和季老大商量后,最后真同意了刘玉凤的主意。

    刘玉凤笑眯眯的跟他们夫妻道:“我家季压也不要多——就四两银子就好,我早就给他看上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说咱季压憨厚,他家双儿就喜欢这类型,也不为难咱,就要四两银子聘金。”

    “对了,你们也趁早给季前寻个人,他之前那么荒唐,就是因为没成家啊,给他娶个厉害的媳妇,把他好好管一管,这人啊,就好了。”

    于是,三天前,季家一个双儿嫁了出去,季老太两个孙子娶了媳妇。

    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从季家正房边的侧门走了出来,她走到院子了那个面容俊朗的男人身边,嘴里娇里娇气的说:“相公,快跟我一起回娘家,我爹娘肯定在家急的要见你呢。”

    那个俊朗的男人,也就是季前,只觉得恶心想吐,他身边这个比他体积还大一倍的女人,就是季老大夫妇给他选的用来管教他的媳妇。

    宋巧儿接过季前手里拿着的篮子,笑得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她可喜欢季前这个长相俊美的丈夫,虽然知道丈夫之前做过的一些龌龊事,但她不在意,她是猎户家的女儿,从小就跟着父亲上山打野,一般的男人都比不上她,但她就喜欢季前这种生的好看的小白脸。

    宋巧儿拖着自己丈夫的手往外走,季前的腿还没全好,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季家院子的另一边,季压拿着那一篮子回门礼,笑呵呵的跟新娶的双儿媳妇走出季家大门,他本来就生的有些憨,这时笑起来显得更傻了,他看了看身边的赵青青,心里欢喜至极,成亲前他心里还满怀怨恨,凭什么哥哥季季树和季前能娶女人,自己却只能要一个四两银子的双儿,以后还要把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季前。

    可当他见到赵青青的时候,他心里积攒的怨气全消了,赵青青竟然是如此乖巧又好看的一个双儿,据说是因为他也喜欢自己,才愿意只要四两银子聘礼嫁给他呢。

    季压只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送了两对新人出门后,季家的院子又恢复了平静,李月娥拿着簸箕给家里养的母鸡喂食,季老大挑了两担子水倒进水缸,一个穿着破旧衣裳的小男孩窜到李月娥身边,小声问他娘亲:“娘,哥哥今天会不会回来?”

    李月娥看着跟季言十分相像的季雨,心里一酸,也不知道她家双儿嫁到林家后怎么样了?

    “放心,哥哥今天会回来的。”

    李月娥知道季言是不会回来的,嫁出去的双儿,哪能随随便便的回娘家,除非有丈夫陪着,可林立轩是个傻子,傻子怎么能陪季言回门。

    她苦命的孩子啊,是她对不起她,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季家老三的房间里,一个眼睛大、塌鼻子,穿着水红色衣裙的少女玩着手里的银钗,笑着对她身边的哥哥说:“哥,你们过几天不是要弄什么诗会吗?也带我去。”

    季选随意翻了翻手里的书,瞟了季如一眼:“带你去干嘛?你连个字都不认识。”

    “我……我去看热闹嘛。”季如道。

    “你就是想见杜飞白,死心,你配不上他。”

    一旁的柳丽皱起眉头:“你怎么能这样说你妹妹呢,你妹哪里不好啦?”

    季如哼一声,“就是。”

    杜飞白是县里一家布店老板的儿子,跟季如哥哥一样在书院里读书,有一次季如见到他,就对他上心了,杜飞白长的俊,家里有钱,学识又好,今年还考上了秀才,比她哥哥厉害多了,若是她能嫁给他……

    季选见她那一副思春的模样,心里叹气,像杜飞白那样的读书人,怎么看得上季如这样的乡下丫头,虽然他娘柳丽会经常给她买些银钗首饰、衣料布裙,但季选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两女人,毕竟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妹妹,这两的眼光太庸俗了,穿的花枝招展,不伦不类,家里有钱有教养的谁会这样穿?

    没见过世面!

    季如托着腮,又端起镜子照了照,把手中的银钗插到发髻里,一瞬间觉得自己变美了许多,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塌鼻子也不介意了,她又笑着对她身边的娘亲说:“三堂哥四堂哥都带着嫂子回娘家了,娘,你说言哥儿今天会回来吗?”

    一边缝衣服的柳丽放下手中的针线,嗤笑一声:“怎么回来?让那个傻子带他回来?”

    柳丽的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外面季雨的欢呼声:“哥,哥,你回来啦。”

    ☆、季家

    村里的房子建的比较远,户与户之间有一段距离,走过一段木板搭成的小桥,当林立轩和言哥儿来到季家时,他们还没来得及敲门,就被蹲在地上玩石头的小团子给看到了,“哥,你回来了!!”小男孩开心的大叫道,脚步飞快扑向季言。

    “小雨。”

    小男孩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立轩和季言,娘果然没骗他,哥哥今天回来了。

    林立轩看着被季言接住的小男孩,他瘦瘦小小的,头顶上的头发没绑好,眉头鬓角散落着许多发丝,男孩穿一身打着几个补丁的破旧衣裳,简陋的布鞋上破了个洞,他的裤子有些短,露出干瘦的脚踝,小男孩长的跟言哥儿极像,眉间也有一颗小红痣,就像是缩小版的季言。

    “小雨,爹和娘呢?”

    季雨回过头来冲后面大喊:“爹,娘,奶奶,言哥儿回来了。”喊完之后,他的小脸激动的红扑扑的。

    端着簸箕的李月娥手上一抖,听到了小双儿的声音,言哥儿回来了?

    小小的季雨对着季言笑了一阵,又把目光转到了林立轩身上,这个……是他的哥夫吗?

    “哥夫好。”

    林立轩一愣,哥夫?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叫法,不过也没错,他现在是言哥儿名义上的丈夫,言哥儿又是眼前小男孩的哥哥,他可不就是哥夫。

    “言哥儿,你一个人回来的——咦,林秀才?”李月娥转过身来,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季言身边的林立轩。

    季言有些不好意思:“娘,我和林大哥……”

    林立轩注意到这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她应该是言哥儿的亲娘,虽然眼前这个女人满脸憔悴与沧桑,但可以看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颇有姿色的美人。

    林立轩于是也叫了声:“娘,我跟言哥儿回来给你们请安。”

    李月娥被他叫的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异,这林秀才不是个傻子吗?眼前这个英俊有气质的男人除了脸长得像林秀才,其他的半点都不像前几天李月娥送亲时见到的林立轩。

    这才不过三天,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变化?

    “娘,我们先进去再说。”

    李月娥缓过神来,接过季言手里的那一篮子回门礼,连忙说道:“对对对,瞧我糊涂了,在这门口堵着算什么啊,快进屋子来,雨哥儿,快给你哥哥哥夫倒水去。”

    季家的房子比林家的大多了,毕竟林家就三口人,而季家足足有十几口人,不过林家的房子建的不是很美观,几间房子新旧不一,有泥巴糊成的,也有木板隔成的。不过屋子里的摆设跟林家差不多,都是乡下的贫困人家,就那么几张方桌木凳值些钱。

    “林秀才这是好了?”

    “嗯,好了。”林立轩又把跟程老伯解释的再说一遍给李月娥听。

    李月娥先是怔愣了会,后来忍不住的感叹道:“我们言哥儿命好啊……”本来以为要嫁给傻子,却没想到傻子突然变好了,还是林秀才……对了,是林秀才,他们家言哥儿这是……是货真价实嫁了个秀才啊。

    这么个天降好运一瞬间把李月娥给震傻了。

    这时季雨拿着水壶进来了,后面还跟着提着扁担棍的季老大,李月娥见到季老大,赶紧迎上去拉着她丈夫就说:“季老大,快来啊,咱们言哥儿和林秀才回门来了。”

    看到恢复正常不傻了的林立轩,季老大也被这个消息给震住了。

    夫妻两个先是发愣,后来就是高兴,替他们家言哥儿高兴,李月娥把季言叫到一边,问他这几天在林家过的怎么样。林立轩则坐在木凳上,一边跟季老大说话,一边逗着围在他身边,满脸好奇的雨哥儿。

    “叫什么名字?”

    “季雨,雨哥儿。”

    季老太也知道林立轩和季言来了,但她对这个孙婿并不关心,看了一眼就回自己房间了。

    李月娥拿着镂空竹筒吹了几口气,将火烧旺了后把锅架上去,问言哥儿:“你在林家怎么样了?林秀才对你好不好。”

    “挺好的。”季言一边摘菜一边对着他娘笑了笑。

    李月娥叹了口气:“你也别怪娘和你爹,都是被逼的……幸好老天爷保佑咱们家……你现在嫁人了,就好好跟人家过日子,对了,林秀才的脾气怎么样?你婆婆呢?”

    “娘,你放心,他们都对我很好。”

    李月娥看着他们家的大双儿,突然觉得自己还是要告诉季言一些夫夫相处的技巧,他们家言哥儿啊,长得好,从小就乖巧,唯一不好的就是跟他爹一样,嘴巴笨不会说话,以前,她就想他嫁个老实的庄稼人就好了,却没想到现在……世事难料。

    林立轩现在不傻了也恢复正常了,看起来文质彬彬气质出色,方才一见到他,李月娥觉得他跟自己以前见到的世家公子一样……

    现在还好,这以后,他会不会嫌弃自家双儿?

    待到中午,林立轩跟季家一大家子吃了一顿午饭,也认识完了季家的亲戚。

    林立轩端着一碗粥喝了一口,又瞧了瞧旁边喝着米汤的言哥儿和雨哥儿,没想到,这季家的伙食还不如林家,难怪这一对双儿兄弟都瘦成一把骨头了,但他又看到季老三的那一对儿女季选和季如,两个人衣裳崭新,和衣裳破旧的季雨简直泾渭分明,脸上的气色一看就没受过饿,平时一定经常开小灶。

    季家是大桌子拼在一起,一群人围在一起吃的,人多菜却不多,就一盘子老咸菜和一锅青菜炒肉片,咸菜咸的发苦,拌在粥里面也不好吃,味太重,林立轩第一次吃差点被呛到。

    他曾以为,言哥儿在林家吃那么多,一副大胃王的样子,想着他在季家也是这样的,还曾纳闷过这小少年怎么吃这么多都瘦成干柴,原来他在季家,竟吃的是这些东西,每天就吃米汤咸菜,能长胖就奇了怪了。

    也对,能把自家孩子嫁给一个傻子的家人,对他能有多好?

    言哥儿正小口小口喝米汤呢,察觉到林立轩的视线,有些闪躲的低下了头。

    林立轩笑了笑,夹了一块咸肉片递到季言碗里,季言愣了下,想起这是在自己季家,红着脸吃了,他是极少能吃上肉的,季老太不喜欢双儿,就算家里逢年过节能吃上肉时,也轮不到他和雨哥儿,能捡漏吃上些,就已经很好了。

    林立轩又给闷头喝米汤的季雨也夹了块,雨哥儿抬起头,黑漆漆的双眸东张西望了会,最后终于放下心来,笑的牙不见眼:“谢谢哥夫。”

    季老太冷眼看着林立轩的行为,要是在平时,双儿跟儿媳要是敢主动吃肉肯定是要被她骂的,但毕竟林立轩只是她的孙婿,来者是客,咸肉也是他带来的,她也就不说什么了,她对林立轩这个秀才没什么好感,村里人时不时有人拿他跟季选比,但在她眼里,谁能比得上自己的宝贝孙子。

    那边的季如一见到林立轩眼睛就黏在上面舍不得走开了,没想到他们村的林秀才恢复正常了也能这么俊,比起那县里的杜飞白来也不差……

    得知季言要嫁给村里的傻秀才,季如那叫一个幸灾乐祸,当初言哥儿能嫁给林立轩,她和柳丽在李月娥面前还撺掇过不少话呢,像什么林秀才是个傻子,赵立娘又是一个寡母,季言嫁过去日子不一定不好过……

    可她没想到这言哥儿竟然能这么好运,傻了的人还能变好,还正巧碰上言哥儿刚嫁过去的时候……

    她用怨毒的目光看着清秀漂亮的季言,又想到了自己的塌鼻子,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把季言的脸划烂,她用筷子把碗里的菜叶子捣烂,就把那菜叶子当做季言一样,哼,就算林秀才不傻了又怎么样,那个林立轩以前为隔壁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难道还会看上一个双儿?那些个读书人最是轻贱双儿的,照她看来,要不了多久,言哥儿就会被嫌弃回来。

    林立轩这次陪着季言回门,在季家和村里都造成了极大轰动,村里人所有人都知道了曾经的失忆痴傻的林秀才恢复正常了,还个个传说季言有旺夫的命。

    这其中最高兴的就要数赵立娘,像是要把之前受到的所有苦楚一口气吐出来,天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在村里拉着村民说自己的儿子和儿媳,“我家轩儿,是啊,他和言哥儿成亲后就好了……他很优秀,现在天天在家看书呢,要不了多久,就会去县里的书院……”

    几天之后,林立轩把自己的书稿理了理,跟赵立娘说想去一趟县里,赵立娘让季言跟着他一起去,正好家里菜地里种的葱花萝卜之类的蔬菜又长成了一茬,去县里可以顺带拿去卖了。

    ☆、牛车

    附近的县城距离碧溪村有一大段路程,要绕过一两座山才能到达,走路去要走将近半个多时辰,不过,村口的刘术刘大伯家养了水牛,他经常去县里,村里人有时也会搭他家的牛车去县城,刘术不是送人去县城的,每次搭他家的牛车都要付三文钱,有些人舍不得那三文钱,就起得早早的背着背篓自己走着去。

    清晨的朝雾还未散去,白雾中隐隐约约能看到周围的山野田地,走进雾中,四处飘着一股湿气,显得稍许沉闷,衣裳也沾染了湿意变得沉重起来。

    林立轩出门时赵立娘塞给了他五百文钱,让他去到县里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五百文钱不是个小数目,赵立娘对他儿子是真好,他们家如今没剩几个钱了,还舍得拿出五百文让他去县里花费。

    铜钱连成一串握在手里有些沉重,估摸着能有个两三斤。

    “纸啊笔墨什么的可以买一点……记得早去早回。”赵立娘拿着个水瓢给屋前的菜地浇水,见他们背上背篓准备出去时还不忘嘱托一声,林立轩点头应了一声。

    “冷吗?”时节已快入秋,白天有太阳照着还好,早晚却不免有些凉。

    季言笑着摇摇头:“不冷”,言哥儿此时正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衣服,颜色略微发白,是林立轩以前的衣服改过来的,言哥儿比他矮不少,此时穿他少年时的衣服非常合适,虽然衣服有些旧,但至少比他以前那些打着补丁的衣服要好看多了。

    林立轩移动了一下肩上的背篓,他跟言哥儿背后都背着一背篓的蔬菜,他没背过这东西,有些不适应。

    言哥儿倒是轻车熟路的背着,他们并肩向着村口走去,还没走到村口,就听到了重重的长长的牛“哞”声,刘老伯正坐在板车上抽旱烟,见到他们就冲他们挥手打了个招呼。

    今天去县城的村民并不多,就他们两加另外一个双儿,那个双儿也不陌生,正是村里的柳条儿,他今天也要去县城里卖菜,顺便给家里采买些用品,等柳条儿到了之后,刘大伯就把车辕子架在水牛背上,坐上木板车拍拍牛背出发了。

    林立轩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除言哥儿外的成年双儿,如今看到同车的柳条儿不免咋舌,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一个……伪娘?也不是说柳条儿外表有多女性化,在林立轩眼中,柳条儿的五官长相还是偏男性化的,只是那一举一动见总有一股矫揉造作的娘兮兮感。

    看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还是言哥儿好,外表清秀漂亮,眼睛眸色纯清,整个人既不锐利也不娇弱,干干净净的像山林间叮咚流淌的一汪泉水。

    林立轩看到季言的衣服上沾到了些木屑和菜叶,伸手轻轻帮他拍去,正看着路边树枝出神的言哥儿被他的动作一惊,先是吓了一跳,后又冲他笑了笑。

    察觉到林立轩看过来的视线,柳条儿心中一跳,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低下头来羞赧的捏-弄自己的衣角,他眉目流转准备抬起头来看向林立轩那边时,却发现男人早已不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只顾注视身边的清秀双儿。

    以前的林秀才也是碧溪村里不少女人双儿心仪的对象,柳条儿也偷偷喜欢过他一阵,后来林秀才傻了、他嫁人了,这心思就消失的一干二净,听说季言嫁给了傻子秀才,他还幸灾乐祸过,只是今天被他一看,林立轩俊朗的外表映在眼中,莫名又起了那么一点感觉。

    柳条儿放柔了声音,尖尖细细的问:“林秀才、言哥儿,你们也去县里卖菜?”

    言哥儿点点头:“是啊。”

    柳条儿开始和言哥儿寒暄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他多次想把话题引到林立轩身上,奈何林立轩不接他的话,也不主动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季言更是二愣愣的他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透露一句话。

    柳条儿终于还是直接冲着林立轩问话了:“林秀才要去县里的书院吗?我听人说好像书院搬地方了……”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一个柔柔的眼神。

    “我不去书院,就陪言哥儿去县里卖菜。”林立轩冷漠的回道,对柳条儿抛过来的媚眼,他有些犯恶心,不愿再看这个辣眼睛的双儿,顶着一个男人的外表做这些柔媚的动作,让他这个外来人接受无能。

    “言哥儿,昨天教你的诗还记得吗?”

    “记得。”这段时间林立轩一直在教季言识字读书,跟以前只认得两个字的言哥儿相比,现在的他已经认识好多好多字了,但他还是很自卑,本来他以为自己会的很多了,但当林立轩坐在书桌前写书时,季言在旁边失落的发现,纸上整齐漂亮的一行行字他依旧不认识,最多只能认得某个字的一半。

    读书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背给我听一下。”

    言哥儿偏过头,在脑海里回忆了会,慢慢地将自己记得的东西念给林立轩听,林立轩又让他背了百家姓和千字文,他背的磕磕绊绊很吃力,季言本就十七八岁了,到了这个年龄再来学读书认字不容易,林立轩对他的要求也不高,慢慢学,能记得多少算多少。

    “背的不错。”林立轩不吝啬夸奖的鼓励了一下言哥儿,被鼓励少年脸上的梨涡忍不住的转了一个小圈。

    柳条儿眼热的看着季言,他没想到林秀才居然还会教他读书识字,而且,刚刚林秀才说自己是陪季言去卖菜……他想到了自己那个只会埋头苦干的粗俗丈夫,还有一直对他双儿身份嫌三道四的婆婆,生出一个酸涩和怨恨,随后又在心里不甘的想:如果是他嫁给林秀才……

    去县城走路和坐牛车所花的时间差不多,毕竟牛车速度不快,一路上,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过长的枝条时不时的从他们身上抽过,刘老伯拿着棍子将戳过来的树枝打退,叶子扑簌扑簌掉落到地上。

    林立轩向刘老伯询问县里最近的情况,刘老伯经常来往县里乡村,对林立轩所问的事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起来,一会说起前几天县里码头停泊的大船,一会又说起县里最大的酒楼前客人和小二的争吵……

    刘老伯想来是经常和过路人聊天说地,说起事情来生动有趣,叫听的人也有滋有味,慢慢的他们就到了县里。

    等牛车停稳,林立轩他们就背好东西下了车,跟冷清的碧溪村相比,全水县算得上人来人往,也有其他村里的人带着果蔬牲畜来到县城赶集买卖。

    他们随着人流进去,刘大伯说他还要在这等人就不跟他们进去了,季言领着林立轩先去到县城西边的菜市,已有不少人在那边摆摊叫卖,有卖鱼的、卖猪肉的、卖陶罐的、卖木雕的……鱼龙混杂。

    季言将一块旧布铺在地上,将背篓里的东西拉出来摆上,林立轩也帮着他摆,叫林立轩惊讶的是——平日里寡言少语羞涩的少年此时却能对着过路的路人们大声叫卖,“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萝卜,新鲜水嫩,来看看啊。”

    一个揣着竹篮的中年妇女蹲下来拿起萝卜看了看,要了两个,付了五文钱后占便宜似的顺走一根小葱。

    言哥儿将收到的铜板串到一根绳子上,林立轩见言哥儿做事熟门熟路就跟他说要一个人在县里逛逛,季言点头答应,两人说好等会就在菜市口会和。

    全水县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东西他也全都有,林立轩在县城里走了一圈,各种店铺他都一一看过,他先走进米粮铺子里,发现这边的大米价格一斤在十八文到二十五文左右,越好的价格越贵,而糙米只要八文钱一斤。他又去猪肉铺子看过,铺子前吊着一个大猪头,拿着杀猪刀的屠夫问他要什么肉,肥肉二十八文一斤,瘦肉二十三文,排骨二十五文,五花肉二十七文。

    林立轩在心里估摸了一下价格,他手里这五百文钱掂起来虽重,实际上却买不了多少东西。

    “卖冰糖葫芦啊,三文钱一串,买一个尝尝!!”卖糖葫芦的大叔声音嘹亮的沿街叫卖,被自家爹娘牵着走的小孩子们被那红艳艳的糖葫芦吸引,缠着父母给他们买一串。

    林立轩对糖葫芦不感兴趣,他走过一座石桥,石桥下面有一个人在那摆摊卖字,见到林立轩后那个穷书生眼睛一亮,老远叫了他一声。

    林立轩回过头来看一眼,在脑海里搜索这个穷书生的信息,好像……的确是原主认识的人。

    黄远没想到还能看见以前书院里认识的林立轩,“好几年没见,差一点不认得你了。”

    ☆、书坊

    黄远是个高挑清瘦模样普通的穷书生,学问一般,至今还是个童生,如今家道中落上不起学也读不了书,只能在这石桥下面摆个小摊子卖字糊口,其实也说不上是卖字,他那一手破字根本拿不出手,他实际上的业务是给人代写书信、借条之类的文书,幸好中下层民众中识字的不多,他这个学问不高的穷书生还能靠此聊以生计。

    他混成这副狼狈模样,要是见到以往风光无限的同窗是不敢主动打招呼的,不过……林立轩太特别了,前两年的事他有所耳闻,今天在这见到林立轩才会惊讶的脱口而出叫住他……

    而且,看他如今的模样也不像混的有多好,面对跟他一样的穷书生,黄远一向是有底气跟他们交流的。

    黄远好奇心重,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林立轩,心疑他这几年的遭遇,但别人的私事毕竟不好开口问,只旁敲侧击的询问消息:“林兄这是要去哪?”

    林立轩不轻不重的说道:“松韵书坊。”

    “你是要去买。”黄远恍然大悟地拍手道,随即他心中又生了疑问:“可去书坊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像他们这些寻常的书生去书坊一般走东街,哪里会绕到这石桥边来,可不平白多走冤枉路吗?

    林立轩可不是要去买书,但他也不愿多做解释,指了指自己的来路:“我是从那边来的,许久没来县里了,到处逛逛。”

    “这样啊。”黄远点点头,他摇头晃脑的想了想:“不过县里哪里有什么变化,和前几年差不多。”

    黄远还想跟林立轩再聊点什么,谁知——“有时间咱们可以……哎,姚婶子来了,我答应帮她给她侄子写家书呢,先不聊了,你去买。”说完就飞快奔回自己的摊子前了,果然有一个穿着青襦裙的妇女正在那等着他。

    再大的八卦心也挡不了钱财路。

    松韵书坊是县里最大的一家书铺,在全水县方圆百里亦是出了名的,书坊里书籍包罗万象,上到经史子集,下到六艺杂书,可以说得上是应有尽有,先生童生们需要什么书都可以来这买,但若是和现代的书城比起来,那则是小巫见大巫。

    书坊的背后老板据说背景深厚,以前做过官,辞官谢退后隐居在这小县城里经营书铺买卖,造福一方学子。

    松韵书坊不仅卖书而且还刻书,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林立轩才会在之前考虑写话本小说赚钱。

    林立轩从袖中的口袋里拿出自己所带来的几页书稿,书稿的内容是他精挑细选修改过的,选了最有趣的一段,工工整整的誊抄在白纸上,并且他还极其坏心的将书稿的内容在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戛然而止,悬念陡生,情节跌宕,保准有人读了之后,会忍不住的想继续读下去。

    书坊坐落在东街的街口,是个极其显眼的位置,林立轩抬起头,能看到写着“松韵书坊”四个字的红漆招牌,招牌上的字笔力遒劲,气势不凡,定是一位书法大家所书写,店铺不算大,远远地看过去能看到架子上摆满了黄线装订的蓝皮书。。

    林立轩走进书坊,一进门就闻到一股独特的墨香,他四处打量了半晌,书坊里此时除了他外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伙计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昏昏欲睡,见到他,才稍微打起精神来预备迎接客人。

    伙计脸上挤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客官,你想要买点什么书?”

    “你们这收稿子?”林立轩抬眼问。

    一听他这话,那伙计就明白他不是来买书的了,脸上的笑容立刻收敛的无影无踪,原来是穷书生来卖书稿啊,也对,看他外表这样子,就不像个大主顾,没意思了,那伙计爱答不理的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地方,“把书稿放那,老板回来后会看的。”

    伙计不识字,对他们读书人写书著书的事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一天能挣到多少钱,能多卖出一本书,他的工钱才能升高,其他的,跟他有什么关系呢?若是有钱人家,派了下人过来说要印几本家书门训之类,他还高高兴兴的接待,似林立轩这般来靠着稿子挣钱的,与他就不怎么相干了。

    从书坊里出来,林立轩又到处逛了逛,将县里的地形路线记了个七七八八,回到西市口,就见到清秀少年站在两个背篓边东张西望的等着他,少年左等右等还不见林立轩回来,心里不禁越来越慌张,但看到林立轩清隽的身影向他走来时,才眼睛一亮,长舒一口气的冲着林立轩挥挥手。

    半晌后,林立轩就走到了少年身边,“让你久等了。”

    言哥儿一见到林立轩就放心了,他卖完菜就开始后悔,他应该跟着林大哥的,林立轩的身体才刚刚恢复,赵立娘让自己好好照顾他,要是他把……把林立轩给弄丢了,他怎么跟赵立娘交待啊。

    言哥儿嗫喏的开口:“林大哥,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

    林立轩冲他笑了笑:“怕我不记得回来的路?……放心,我已经不傻了。”

    “菜都卖完了?”

    言哥儿点点头,除了一些模样不好,实在是没人要的其他的都卖光了,少年低下头将手中拿着的那一串铜钱递给林立轩,这里一共有九十三文,是刚刚卖蔬菜的全部收入,他已经仔仔细细数过好多次了,等林立轩的时候,他没事干,就抱着那一堆铜钱,用拇指甲盖掀着铜板像和尚捻佛珠一样一个一个拨弄。

    “不用给我,你自己拿着。”看着献宝一样把铜板递给他的少年林立轩不禁会心一笑,顺便将手中的油纸包送到少年手上。

    季言疑惑道:“这是什么?”油纸热乎乎的,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言哥儿胃里的馋虫瞬间被勾起,一个劲的咽着口水。

    “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肚子饿了?我买了四个包子,我吃两个,你吃两个,我的已经吃过了,还剩这两个你快些趁热吃。”实际上林立轩只买了三个包子,他吃了一个,他又深知少年的大胃口,自认为两个才能满足少年,他怕少年不敢吃,只好说自己也吃了两个。

    是肉包子……“不用费这个钱的。”少年皱起眉头,有些心疼,一个肉包子要五文钱,四个就是二十文,买了包子后,他们今天卖蔬菜的钱缩水了好多……林大哥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大手大脚要怎么办才好……

    言哥儿有些苦恼的想。

    “苦着脸干嘛,快吃啊,冷了就不好吃了。”林立轩把包子推过去,他来这后就没沾到过新鲜的肉味,早就入乡随俗跟碧溪村的村民一样馋肉馋得紧,猪肉铺的新鲜肉买不起,几个肉包子还是能买来解解馋的。

    这家的肉包子老板还算实诚,皮厚肉也多,热腾腾的包子掰开来汁水四溢,香气诱人,言哥儿差点就抵抗不了:“我还是不吃了,回家吃糙米饭就够了,包子带回去给娘吃。”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放心吃,我给娘买了糕点,再说这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

    少年眉头紧蹙像是在吃硬如石头的冷馒头一样一口一口的将包子吃下了,那焦虑苦恼的样子,直让林立轩觉得自己在强迫少年吃毒-药。

    少年小小声说道:“你以后……能不能不要乱花钱……”

    香甜软糯的包子皮吃进嘴里,鲜嫩多汁的肉馅……但少年都没有丝毫所感,这哪里是在吃包子……这是在吃铜板呀!

    一嚼只觉得牙齿缝里响起了清脆的铜板声……

    少年皱着眉头,心疼不已。

    这是乱花钱吗?林立轩被言哥儿那一脸心疼的模样给逗笑了。

    “好了,快吃,吃完我们回去啦。”

    等他们再回到碧溪村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对于林立轩来说,这次去县里收获颇丰,他对县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对这方世界的物价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最后,对于他最重要的是——经过这次去县里后,赵立娘好像就认为他已经完全康复,终于不再把他拘在家里了。

    林立轩不是不食人间五谷之人,来到林家之后,从来没端着上辈子富家少爷的姿态,既然落草为蛇,就踏踏实实做这个身份该做的事,种田什么的他暂时学不会、体力也不支持,但浇浇水、喂喂鸡,给菜园子里锄个地他还是愿意学着做的。

    林立轩蹲在家门口的菜地前,仔仔细细的拔野草,如果见到虫子,也要用手把虫子抓出来,这就是古代的不好,侍弄田地什么的特别麻烦,没有杀虫剂也没有农药,唯一的好处就是纯天然、无污染。

    他将一根坚韧的野草拔-出来扔到一边,抬眼间却看到门口有个瘦瘦的小身影。

    ☆、故事

    探进来的小脑袋朝院子里看了看,季雨心里忐忑,有些不敢走进去,这是他第一次来这边,还是瞒着家里的爹娘偷偷跑来的,瘦小的手指揪着衣袖,雨哥儿咬咬自己的唇。

    “你不是要见你哥哥吗?怎么还不进去。”他旁边一个比他高大半个头的小男孩催促道。

    “我……”雨哥儿正纠结中,就听到里面一个成年男声在叫他:“雨哥儿?”

    林立轩站起身,拍了拍手将手掌上的泥巴拍掉,他走到院子门口,对那边还犹在忐忑中的雨哥儿笑道:“怎么不进来?是有事要找言哥儿吗?”

    “哥夫……”

    林立轩让两个小孩子进屋,季言正在屋里拿着针线改衣服,见到雨哥儿赶紧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雨哥儿紧抿着嘴唇摇摇头:“家里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哥哥了……”原本在季家,雨哥儿从小就是被季言带大的,有什么吃的、用的都会偷偷留给他,如今言哥儿出嫁了,他在季家就是个没人管的小孩子,爹娘更在乎季前这个大儿子,平时不怎么留意他,冷了饿了也没人关心,晚上经常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抹着眼泪想季言。

    季言把雨哥儿抱进怀里,用衣袖擦擦季雨脸蛋上的黑色污垢,“哥哥也想你,爹娘还有大哥怎么样了?”

    花脸儿被抹干净的雨哥儿露出漂亮的小脸蛋,他跟季言一样都瘦,脸上的肉薄的捏不起来,只一双黑溜溜大眼睛的落在眼窝里,像水里的石子一样被冲洗的光滑、润泽。“爹娘都好……就是大哥的脾气越来越差了……”

    季前娶了宋巧儿后,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他反抗不了,跟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相比,猎户家庭长大的宋巧儿脸庞带着一股凶煞气,简直不像个女人,面对这样的女人,简直还不如娶个双儿!!

    尤其是看着同天成亲的季压跟娇小的赵青青每天你侬我侬,季前心中的气愤更甚了,甚至开始怨恨季老大跟李月娥,恨他们给自己娶了这样的一个媳妇儿,他不敢把怒气撒在凶狠的宋巧儿身上,只会对着自己的父母嫌三道四、怨气冲天。

    就算儿子有再多的不好,作为父母的季老大夫妇都甘于承受,面对季前的怒气,他们只好整天围在儿子身边好言相劝,小双儿也顾不得管了。

    跟着雨哥儿过来的是西边村尾住着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名叫田阳,是个十岁大小虎头虎脑的男孩子,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就去世了,寡妇母亲带着他生活,他身上穿的乌漆嘛黑跟雨哥儿一样破旧,破破烂烂的叫林立轩以为是个小叫花子。

    季言季雨在那边哥俩说话,他就睁着眼睛在房间四周观看,当看到林立轩书桌上笔迹未干,水墨沈沈的文章时,两只眼睛钉在上面就舍不得离开了,林立轩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怎么?也想识字?”

    小男孩点点头,他当然想读书识字,可他家穷,家里根本供不起他读私塾。

    “那你想不想学?”

    听到林立轩的这句话,田阳下意识的睁大眼睛,内心狂跳:“你愿意教我吗?”他知道林立轩是村里的秀才,要是他愿意教他……

    看着小男孩渴望的眼神,林立轩噗嗤一笑,随即摇摇头,他可没耐心每天教小萝卜头念书。

    田阳失望的低下了头。

    “不过……”林立轩顿了顿,右手抬起指向言哥儿,“你可以让言哥儿教你。”

    言哥儿??

    季言瞪大了眼睛,让他教?

    他怀里的雨哥儿也瞪大了眼睛:哥哥竟然识字!

    “我不行的……”言哥儿摇头,他自己才只学会了几个字,怎么能教其他人呢?

    “你把我教给你的讲给他听就好了。”

    雨哥儿自从听到言哥儿也识字的消息后就不管不顾了,他急忙扯自己哥哥的衣袖,“哥哥、哥哥,你也教教我。”

    旁边的田阳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季言。

    “好……可是我只会一点。”

    虽然季言说自己只会一点,但这“一点”对于季雨田阳这两个小孩子来说就已经像大山一样庞大了,学写字啊,这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种心态就像之前的言哥儿,能偷偷学来两个字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个小男孩当即央着言哥儿教他们,言哥儿没法,只好把手头的针线活放一边,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木条在地上划写着让他们认字。言哥儿教的战战兢兢,两个小朋友却学的兴高采烈,言哥儿一边用木条在地上写字,一边不时的把眼神瞥向林立轩求救,林立轩回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后,就自顾自去做他原本在做的事了。

    言哥儿教了他们一会儿,就另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两个小孩子听到有故事听,立马开心的字也不学了,催促言哥儿给他们讲故事听。

    看着两个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双眼,言哥儿心开始沉了,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开口说要给他们讲故事……

    和林立轩成亲后,除了成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做了“那档子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林立轩教他读书认字,或者给他讲故事听,和林立轩相处了这么些天,季言自然听到了许多故事,面对雨哥儿跟田阳,才会有底气跟他们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

    两个小孩乖乖的坐着听言哥儿讲,言哥儿开始说:从前……在一片神州大地上,有一块饱经风雨的石头,有一天,石头裂开了,生出了一只猴子……

    过来凑热闹的林立轩听到言哥儿这样“讲故事”,不由得在心里笑出来。

    两个小孩一开始还挺捧场的,但言哥儿实在是语言匮乏,讲起故事来平铺直叙,跟抖豆子一样一颗一颗抖出去,一点都不吸引人,最后连特别崇拜哥哥的雨哥儿也提不起精神了,季言万般无奈下只好又求助林立轩。

    少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只求主人抚摸的小奶狗,林立轩克制住心里的恶趣味,终于答应来解他的难了,接手过来跟两个小朋友继续讲猴子的故事……林立轩讲起故事来信口开河,却偏偏又合情合理,就连已经听过一遍故事的季言也不禁被吸引住了。

    虽然情节还是一样,但林立轩用的词语却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吸引人?言哥儿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林立轩,于是,三个小脑袋聚精会神的听林立轩讲,如果不是害怕被骂,两个小朋友都舍不得走了,只想留在林家听林立轩一直讲下去。

    本来以为小孩子心性不坚,田阳说想识字也只说说说而已,却没想到这小孩当真了,那天之后,隔三差五有时间就来他们家跟言哥儿学识字,雨哥儿有时候也来凑热闹,赵立娘向来喜欢小孩子,也不排斥他们过来玩。

    三天后,林立轩一个人去县城,赵立娘问他去县城干嘛,林立轩回说是“松韵书坊”,赵立娘就自发以为他是要去买书,自然就没有不同意的,叮嘱他仔细着点,早些儿回来,季言这次不能跟他去了,赵立娘这几天托村里的一个有门路的熟人帮忙去县里接了些纳鞋底、缝衣服之类的针线活,言哥儿也帮着做,自然不能跟着去了。

    这些活功夫细,尤其费劲儿,虽然赚的不多,但好歹也是个进项。

    林立轩坐着牛车一摇一晃的到了县城,他先就进了城门,直接去了东街的松韵书坊,书坊里守着的依旧是前几天见到的那个伙计,那伙计看到林立轩不冷不热,费了老大功夫才想起林立轩是谁,对他提起的书稿也就向那角落里指指:“还在哪儿呢,我们老板最近忙,哪有功夫看这玩意?”

    老板忙不忙林立轩不知道,但这个伙计却是无心帮他,甚至还带点恶意。

    对这种结果他也有所预料,老板没见着,只有这个粗俗不识字的小厮,他就是口舌功夫再厉害也翻不出个天,对于这种结果,也只能认了,也是他之前太想当然,没有考虑周到……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此路不行就只有另谋他路了。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林立轩这次来县城还有另一件事。

    他走出书坊后,就拦过一名路人,向他打听自己要去的地方,按照路人指明的方向,林立轩不急不缓的往那边走去。

    林立轩走出松韵书坊后,坐在书架边的一个男子抬起头,他望着林立轩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坐的地方隐蔽,林立轩方才进来时没有发现他。

    男子站起身,走到那一堆杂物边,从最底下找到了林立轩和那伙计口中所说的书稿。

    ☆、写信

    走出了东街,径直朝西走,路过一片繁华的闹市,沿街摆着好几个小吃摊子,几张简陋的桌椅围着路旁,客人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卖汤面的、买小馄饨的小伙子嘴里发出响亮的声音向路人吆喝着。

    穿过这片闹市,临近县里民居区,热闹声隔了墙似的消失不见了,眼前又出现了之前见过的石桥,石桥规模不大,已是有些年龄,桥壁上痕迹斑驳不断,那路人说他要找的地方就在这石桥附近。

    林立轩站在石桥中心四处张望,他想找的地方没看见,却被另一个人发现了。

    上次在这里见到的黄远依旧在石桥附近摆着个简陋的卖字摊,几张写的不怎么好看的毛笔字挂在摊子的上头,黄远看到他就像看到救星一样,拉着他过去帮忙。

    “这个黄大婶要给她儿子写封信,我怎么写她都不满意,可巧这时我有点急事要做……那个……你能不能帮这位黄大婶给写了呀?”黄远根本就不等林立轩到底同不同意,拉着人就往自己的摊子边走,他搓搓手跟那边的黄大婶子讨好的笑了笑:“看见这位没有?他可是个秀才,比我的学识高多了,放心,黄大婶,让他帮你写,保准你满意。”

    黄远都要被这个跟他同姓、几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的黄大婶子给折磨疯了,不就是一份家书吗?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应付她比应付一场秀才考试还难,可恨的是这人还不识字!!就知道在一旁要求他写着写那的,心思变得比六月的天气还快,好不容易给她写完了她还不满意。

    对他要求重写!

    重写个屁。

    他黄大爷可不答应。

    黄大婶子上上下下看了看林立轩:“哦,是个秀才哥,长得挺俊的,比你这个黄小子好看多了。”

    黄远冲林立轩挤了挤眼睛,拉着他偏到一旁耳语:“怎么样?帮我应付一下黄大婶,她给的钱可丰厚了,一百文一封信,我们三七分,你三我七。”要不是她说给一百文,黄远才不肯接这份活,平时遇上这种麻烦的雇主,他早就掀桌子不干了。

    穷人必须为一钱银子而折腰。

    林立轩挑了挑眉:“三七分?”

    黄远有些心虚:“要不,……你七我三?反正这个黄大婶就交给你了……”他骚了骚头,嘿嘿地笑了一声,拿起桌上沾着墨的毛笔往林立轩手中一放,自己一溜烟找个地躲了起来。

    林立轩根本不想管这个事儿,那黄远还真是个自来熟,平白无故的就让人帮他忙,可是……一百文钱呢?上次他跟言哥儿来卖菜,辛辛苦苦背了两篓才卖了九十三文……喂言哥儿吃个包子,他回去还一个劲念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铜板……

    一百文钱,合计起来就是二十个包子。

    这种买卖不做白不做!

    林立轩坐下来,问黄大婶子要写什么。

    其实那黄大婶子也不是有多挑剔,她大儿子跟着个大商人在外头跑商,一去大半年没回来了,这不,前几天大儿媳妇生了,给他们家生了个大胖小子,她可不要把这个好消息赶紧告诉她儿子。

    要不是有这么个大喜事……她才舍不得花一百文钱请人写这封给儿子的家书。

    关于她孙子要取个什么名字、她儿子几时回来……她一一都要求在信里提到,黄大婶初次做奶奶,心里那叫一个乐开了花,说起话来不由得颠三倒四,有一出说一出,林立轩等黄大婶子把她的要求说完了,又再三询问过一次,在脑海里把条理梳理清楚,这才铺开纸张,提笔书写。

    林立轩把写出来的信在黄大婶子面前念了一遍后,问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黄大婶子摇头说没什么了,她跟黄远拉扯了半天,该想的都想到了,林立轩写的信,她满意极了,嘴里一个劲夸耀道:“果然是个大秀才,大才子,比黄远那臭小子要靠谱多了,瞧瞧这纸上的字,连我这个不识字的老婆子都觉得好看。”

    她拿着几页信纸左看右看终于满意了,黄远那混小子就是混,瞧瞧他写的是什么个玩意儿,也好意思在这里开书信摊,帮她写的那信上,圈圈叉叉划来划去就不说了,还有一坨坨黑色的墨点,她儿子是跟在有头有脸的大商人身边做事的,给他寄那样的信,万一被别人看到了,可不给儿子脸上抹黑嘛。

    幸好黄远的朋友是个靠谱的,黄大婶子心甘情愿的从包里掏出一钱银子付给林立轩,把信折好笑容满面的离开了。

    林立轩掂了掂手中的铜钱,只是动了动笔,就赚到了一百文钱,这读书人赚钱确实好赚,不过……他也知道黄大婶这件事只是个特例,如果不是因为人家有了个大孙子,想给孙儿积积福,才会花大价钱请人办事,平日里,给人写个信,也就只能赚个五到十文钱。

    他颇为好奇的拿起黄远给黄大婶子写的那封信,随意看了看后,不得不感叹黄大婶挑剔是对的,这种信哪能寄的出去……黄远的字未免也写的太丑了。字写得上不了台面也就算了,为人还马虎,到处涂涂改改的,亏他怎么靠这一行吃饭……

    黄远真该感谢这世界的读书人少,他还有混下去的余地。

    林立轩收拾了一下纸笔,也不知道黄远什么时候回来,他正打算离开时,却见一堆大妈双儿围了过来……这群大婶们有胖有瘦,有高有矮,见了他都跟见到白日里天上掉馅饼似的拥了上来。

    自那黄大婶子拿着信离开后,逢人就说黄远那卖字摊上出现了个模样英俊又有才的秀才,这些个大婶双儿日常闲着无聊,就喜欢这些事,尤其是英俊的男人,拉过来给她们认识的女儿、双儿做做媒……

    “那黄大姐果真没骗咱,是个俊俏的秀才哥……”

    “我有个远房的侄女儿说……”

    林立轩哭笑不得的招架她们,幸好这些大婶们大多是势利的,听说他是个村里的穷秀才那颗做媒的心就歇了八分,后来又知道他已经有一个双儿做媳妇了,更是完全失去了对他的兴趣。

    不过,好歹也来这儿了,不做点事好像对不起自己,据说这英俊的秀才字写得好看,我这也想给自己远方的侄子捎封信,不如……不如也叫他帮忙写写。

    有一个人有了这种想法后,马上就带动了下一个……

    林立轩莫名其妙的代替黄远招揽了几许生意,平白又赚了一百文钱。

    这是……卖一送多???

    “我说……你也太厉害了……”黄远满脸纠结,他好几天都赚不到这个钱,林立轩一天就挣到了,而且,周围的人都找林秀才代写了,以后他还靠什么吃饭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见黄远那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林立轩失笑:“放心,不会和你抢饭碗的。”

    黄远模样普通的脸上写满哀求:“你可千万别来……”

    林立轩分了三十文给他,抱着这堆铜板,黄远这才觉得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安慰。

    “你自己的摊子自己管……对了,我想问个地方,你知道在哪吗?”林立轩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询问对这石桥附近无比熟悉的黄远。

    “你问这个呀。”黄远指向斜对面:“走那转个弯穿过一道门就能看到了。”

    “谢啦。”

    楚子航是县里书院的一名普通书生,为人善良简朴,读书刻苦用功,奈何家境贫寒了些,松韵书坊的老板爱才,见他有真才实学,做人厚道上进,就让他平日里来松韵书坊做工,赚点家用补贴。

    楚子航极其感谢松韵书坊的老板,甚至提出不要工钱替书坊做事。

    对楚子航来说,赚不赚钱不重要,他来松韵书坊工作后,能翻阅店里的藏书,他是个爱惜书籍的人,不敢肆意乱翻,有时间就拿着纸笔把书抄写下来。

    这天他正在店里抄书时,正好听到林立轩跟伙计的喧闹,待林立轩离开后,他抬头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对方气质清隽,如兰似竹,不知道写出来的文章会是怎样?他好奇的拿起林立轩的书稿,第一眼看去,就被对方那一手好字给震撼到了。

    龙蛇飞动、铁画银钩,字里行间还透着一股独有的飘逸,字体如星罗棋布,挥洒之间藏着无限豪情,铺陈开来一眼看去,真是赏心悦目至极,楚子航后悔自己方才居然没有上前,以致错过这么个书法绝佳的朋友。

    把这一手好字在心里赞个遍后,楚子航这才开始看里面的内容,这一看更是了不得,让他瞬间就把刚刚还夸耀无比的华美字体抛去脑后,一心一意沉溺进跌宕起伏的故事当中……

    ☆、石磨

    正看到胆战心惊处,楚子航将手中的纸页一掀,咦,怎么没有了——故事在最关键之处戛然而止,莫非是漏页了,他又在原处仔细翻了翻,实在是找不到故事的续集,难道林立轩拿过来的本来就是一半的书稿?

    楚子航将书稿折好,他幽幽叹了口气,心里涌生出一股空落落的怅然若失,这一股空荡荡的怅然若失后,接下来的便是一根羽毛在心底最深处瘙痒的烦躁感。

    真想知道这个故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不知道刚刚那人是否把故事写了下去?还是只写到这里?

    楚子航带着茧子的大拇指摩挲着昏黄纸页的边缘,他决定帮林立轩一把,这么好的一个故事不出版出来给大家看看实在是太可惜了……

    “小四,我要去趟沈先生家里。”沈先生即是松韵书坊的幕后老板,楚子航正好要送几本新收的孤本去沈先生家里,他想着顺带将林立轩的书稿也带过去让沈先生看看,如果能得到沈先生赏识,那就太好了。

    “好嘞。”店里的伙计点点头,楚子航收拾好东西,带着书稿走出松韵书坊。

    到了沈先生家里,却是不巧,沈夫人说先生不在家,和朋友喝茶下棋游玩去了,楚子航把带来的书册交给沈夫人,沈夫人拿着那几本书,惊讶道:“苦木杂文?……这本书都找来了,老爷回来见着定要乐上好几天。”

    楚子航闻言笑了笑,沈夫人亦出自书香门第,不似寻常人家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虽没去考过科举,但她的学识却是被沈先生认可的,她也爱书,对着楚子航送来的几本书册爱不释手的翻阅着,楚子航见时机正好,跟沈夫人说他这有一份朋友的书稿,若是沈先生回来了还请先生帮忙看看。

    沈夫人颔首,却没有太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她以为楚子航的朋友是想让自家老爷帮忙评阅一下文章,她家老爷自从辞官以后,最不爱做这个事了,且看他心情好不好,才肯翻阅这些烦人之物。

    楚子航恭恭敬敬的离开了沈家,沈夫人抱着书卷围坐在桌前,丫鬟们给沏上茶,递上果盘,沈夫人抿了一口香茗,视线继续回到书页上,时辰渐晚,她问丫鬟留香:“老爷还没回来吗?”

    “是的,夫人。”

    “厨房里膳食可备好了?”

    “预备好了,夫人。”

    沈夫人身材丰腴,气质娴雅,是个丰满的鹅蛋脸,虽已过四十,却不显老态,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的端庄雍容,她从袖中拿出丝帕,在额角轻点两下,放下书籍正准备起身离开,眼角不经意的留意到楚子航口中的书稿,带着玉戒的手指慵懒的翻开书稿……

    沈长文刚从朋友家回来,还没踏进大厅,就被闻讯而来急匆匆的沈夫人给撞上了,沈长文满是惊讶——他还从没见过自家夫人有这么不淡定的时候……

    沈夫人走路走得急,说话声音都不太稳了:“老爷子,你来的正好,我给你看样东西。”

    “你说——这是楚子航的朋友写的?”沈先生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若有所思的夸耀道:“这故事倒是写的不错。”

    “是啊是啊老爷子,你明个儿让子航把下册也带过来,这故事从这截断,可真叫人不痛快……”

    沈先生高深莫测的对着沈夫人点点头。

    林立轩告别黄远后,按图索骥地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地方,还没进门,叮叮的凿石声从里传来,在寂静的院子里显得极其尖锐,林立轩一走进去,入目的就是一个打着赤膊、肩上挂着白巾的中年大汉,大汉正一手拿锤,一手拿锥,叮叮咚咚在一块石盘上刻画着什么。

    那大汉见到林立轩,似乎有些惊讶,他拍拍手上的石灰,拿起毛巾揩汗:“年轻人,是要来买石磨吗?”

    林立轩颔首,他环视了一下院子里散落着的几块磨盘,石磨表面凹凸不平,石头的纹路斑斓,磨盘做工古朴、粗糙,似乎就是历史书上看到的东西,他是过来买石磨的,目的是为了做豆腐。

    两次来县城,再加上原主的记忆,林立轩确确实实的认定这个世界的豆腐还没有发明出来,黄豆他在家里找到了,但这边食用大豆的方法都是把豆子掺入饭里,一道煮着吃,极少有人用来磨豆浆,就算磨出了豆浆也还没做出豆腐。

    因为这世界缺少了一个炼丹狂人——淮南王刘安啊!

    豆腐当初是作为古代修道者炼丹时的附属意外品被发明出来的,林立轩现在所在的世界,不推崇道教,没听说有谁炼丹……所以豆腐也就还没面世。

    对目前的林立轩来说,倒是一件好事,可喜可贺。

    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只要掌握这个诀窍,做豆腐不是一件难事,而且只是一件廉价的新鲜吃食罢了,也惹不了旁人的瞩目,卖点儿苦力,赚点儿小钱,足以改善下林家目前的生活状况。

    “老板,这石磨怎么卖?”林立轩身上钱不多,上次来县里赵立娘给他的铜板只剩下四百六十五文、再加上卖菜的九十三文——这钱赵立娘没收回去,季言就把钱给了林立轩、还有今天在黄远卖字摊上赚到的一百七十文,一共是七百二十八文。

    大汉口里说出来的价钱让林立轩失望了,这里的诸多大大小小直径不一的石磨最便宜的最小的也要一两银子往上,就算是买最便宜的那个他都买不起,还差了两百七十二文。

    大汉见他面有难色,笑呵呵的说道:“怎么啦,是不是钱没带够?”

    林立轩坦然的点点头。

    “你带了多少钱?”

    “……七百文左右。”

    那大汉听了他的回答,低下头来想了想,最后提了一个建议,他指了指角落里一个笨拙的石磨:“因为当初学徒失误,那石盘上有几道裂痕,但不影响使用,我本来打算一两银子卖出去的,可这东西在店里摆上几个月都没人买,如果你愿意的话,七百文钱你可以拿走,但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林立轩没想到还能有这种转折,他眨了眨眼睛:“什么要求?”

    那大汉紫红的面容上腼腆的笑了笑:“刚见你在黄小子的摊上给人代笔,正巧我也要给我远嫁的女儿写封信,就请你帮我写一封家书,用来代替买石磨的费用……”

    “好,那就多谢大叔了……”

    那大汉只是临时起意要给自己女儿写信的,一方面,他女儿嫁的远,确实有些想念,另一方面,他见林立轩是个清贫的读书人,确实也想帮帮他的忙,再加上那石磨的确卖不出去……

    等他手中真拿到林立轩给他写的那封家书时,倒是觉得值了。

    “麻烦大叔给送到碧溪村了……”

    “行……”店里有专门给人送货的驴车,帮林立轩送一趟也不嫌麻烦。

    回碧溪村的时候林立轩也坐的大叔家的驴车,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看着拉车小毛驴灰褐色的长耳朵,林立轩不禁在心里感叹:在古代,骑马都是件奢侈的事儿,像他们这种平民小百姓,就只能摸得着牛车和驴车影儿了……

    据说牛也不能肆意宰杀,牛作为耕田者是神圣的,肆意杀牛是犯罪行为,被官府抓了要判刑的。

    刘术刘大伯听说林立轩不坐他的牛车回村里了,还有些惊讶:“林秀才,怎么买了个磨盘回去?”

    林立轩笑了笑,借口说是赵立娘要买的,买个石磨回去磨豆子。

    等到了林家,赵立娘跟言哥儿都在家,她们听到院子里扑哧扑哧的声音纷纷围了出来观看,赵立娘虽然不解自己儿子为什么买了个石磨回来,但卖石磨的大叔还在他们家,她就没好开口责问林立轩。

    “轩儿?怎么突然买个石磨回家,你要想磨豆子什么的村里的丽大姐家也有啊,借用她们家的不就行了,我们家何必花那个钱……”

    “娘,我买磨盘自有用处,你就放心。”

    一旁的言哥儿倒是对林立轩买回来的石磨一点都不感兴趣,他的关注点在那一头送林立轩回来的驴子身上,村里有牛、驴之类牲畜的人家不多,他们家也没驴子,他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到小毛驴呢?

    言哥儿热情的摘了一把青草来喂小毛驴吃。

    那一头略显高傲的驴子伸长了脖子嗅了嗅言哥儿手中的青草,低沉的叫了一声,乖顺的吃起言哥儿手中的青草来,吃完后还蹭了蹭言哥儿的手。

    林立轩在一旁看见这一人一驴的互动,不由得会心一笑。

    大叔帮忙把磨盘搬到林家的院子里,赵立娘请他喝了一杯水,休息了一阵后,赶着驴子嘚嘚的离开了碧溪村。

    言哥儿有些不舍的看着那头远去的小毛驴。

    ☆、豆腐

    “这……这真是黄豆做出来的?”赵立娘指着方桌上那一大块又白又嫩的水豆腐,难以置信的问林立轩,一旁的言哥儿也是如此,他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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