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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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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眉毛都快要拧成一条直线了,“你看你画的金鱼,把我的灯笼变丑了。”

    他新画的莲图,还来不及自得其乐欣赏一番,就被人毁了,本来一朵清新脱俗的盛莲,在那两条金鱼的映衬下,竟成了路边的野花,别人一拿起灯笼,第一眼看到的,绝对不是他的莲花,而是……

    真是教他又郁闷又生气。

    林立轩从后面抱住他,在他耳边轻笑道:“哪里变丑了,明明是更好看了。”

    整幅画是变好看了,但他的莲花却丑了。

    “就是变丑了。”

    “你看,这条金鱼,多像你,圆滚滚的小肚子,尾巴甩起来有力极了。”

    言哥儿气恼道:“另一只像你,头大,眼睛也大……一看便让人觉得气鼓鼓的。”

    林立轩一边埋在言哥儿的颈窝一边闷笑不已,“雨哥儿做多少灯笼了?”

    “这是第十个了。”

    “哦?做了这么多,你也画了十幅画?”

    言哥儿点头,“嗯,那当然了。”

    “难怪,我家言哥儿的画越来越好看了。”林立轩一本正经的夸自个儿小夫郎。

    对方一本正经的夸耀让言哥儿招架不住,双颊上出现一朵又一朵红晕。

    “看到你们做灯笼,我倒想起另外一样东西。”

    言哥儿好奇:“什么东西?”

    林立轩想到了一样由红线编成的事物,那东西俗称“中国结”,林立轩找来几根红绳,当着言哥儿的面,线随手动,巧手翻飞,做出了一个六道盘长结,他上辈子的外公喜好古文化,跟随外公,耳濡目染,练书法听戏曲,盘长结象征阴阳调和,生生不息,寓意长长久久,幼时的他曾亲自编一个送给外公。

    “编的真好看。”言哥儿真心实意地赞扬,然后手指一翻,做成了一个更好看的盘长结。

    两个结摆在一起,一个双耳长短不一,另一个匀称精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好坏。

    “……”这怎么看都像是报复,林立轩一时被噎住,他家言哥儿天真善良,应该不会有这种报复心思,一定是他想岔了。

    他就知道这两小双儿心灵手巧,他何苦以己之短较彼之长。

    做手工艺品,倒也不失为一个赚钱的好法子,古往今来,妇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了,看那街边的布老虎,糖人……雨哥儿手艺好,不但可以做灯笼,也可以做玩偶,林立轩在图纸上画图案,古代版的“大白”“龙猫”“阿狸”并不难做。

    除了做这些,对了,还有竹伞,不管大的小的,都可以做,就这样,雨哥儿牌的灯笼摊上,除了一个个绘制精美图案的灯笼外,又慢慢增加了一只撑着紫色竹伞的小“龙猫”。

    雨哥儿把挣来的钱都用一根红线串好,今天运气好,一个外来的商贾把他的货物包圆了,那商贾带着毡帽,满身尘土气息,一看便知是走南闯北的客商,他被雨哥儿摊铺上的撑伞小龙猫吸引住了,想到自己女儿,便柔和了眉眼,把言哥儿摊上的精巧物件都买走了。

    “一共是八十文呢。”雨哥儿捧着自己的脸,开心极了,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双手赚回三十两银子。

    雨哥儿迈着轻快的步伐小跑小跑回到林记食肆,林立轩和言哥儿惊讶,“雨哥儿,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都卖完了。”

    雨哥儿笑着点点头:“嗯嗯,都卖完了,哥你看赚的钱都在这呢。”

    林立轩警告他:“雨哥儿,拿着钱担心些,别被坏人盯上了。”

    “放心哥夫,我绝对不去人少的地方。”

    “哥,我来帮你一起揉面。”

    雨哥儿回来后不久,一个多日不见的朋友来到了他们店铺,是黄远。

    好些日子不见了,黄远还是那么瘦瘦高高的像一个竹竿,只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却闪烁着异样的光芒,有精神气多了,全然不见之前在天桥下面无聊混日子过的颓废迷茫。

    他笑着跟林立轩打招呼,抓了把瓜子放在嘴里嗑得咯吱响,他的声音愉悦而响亮:“你知道我这几天在家干嘛吗?”

    他高昂的声音里一个劲地往外透露出一个意思,那就是: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消息,快来问我。

    不等对方好奇地发问,黄远便已经要迫不及待自己说出口了,“我这几天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嗯,就是……嗯?你怎么也有?”他的余光瞥见了柜台边放着的几本书,上面貌似写着《封神演义》。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一样大叫道:“你也看了,咦,一本、两本、三本……五本,我的天,林兄弟,我真是要换种眼光看你了,我也很喜欢这书,但没想到你更痴迷啊……”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的事。

    “……”这些是赵立娘钦点要买回去烧的,林立轩捂额。

    一旁的言哥儿突然开口:“黄大哥,你也看了这本书。”

    “是啊,言哥儿你也知道?”

    “知道啊。”言哥儿不假思索的回道:“这是林大哥写的。”

    “什么?”黄远目瞪口呆,呆愣半晌后偏过头来看面无表情的林立轩,嘴里喃喃道:“我就知道,如果单单只是喜欢这本书,绝对不会买这么多本回来收藏,原来你是作者啊,难怪难怪,我要是你的话,我何止买五本,我简直要买十本,不,十五本,全堆在家里,容自个儿慢慢臭美。”

    “不,你误会了。”林立轩只好把自家娘亲的做法告知对方。

    黄远用理解的眼神看他,“我能明白的,要是换做我娘,她的做法更甚,定要闹得邻里皆知。”

    “你能明白就好。”

    黄远突然变得扭捏起来,和林立轩对视半晌:“哎,看了你写的书,我心里也萌发出了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也能写一个故事……等我写好了,你要帮忙看看啊?”

    “好啊。”林立轩笑着应答。

    “果然是好朋友。”黄远嘿嘿嘿笑,把事情说出来后便轻松多了,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八卦情节又涌了上来,“你们店里的秋哥儿呢?”

    ☆、第 55 章

    林立轩虽然奇怪他怎么忽然问起秋哥儿, 也没多想, 直接就回答了:“秋哥儿今天休息。”

    “哦。”黄远其实是明知故问, “我方才来的时候, 在街边看见了他和杜飞白。”

    “杜飞白你认识吗?就是杜记布庄老板的儿子, 我看见秋哥儿和他在街边拉拉扯扯,两人神色不对,好像闹矛盾了。”

    言哥儿听见说他俩闹矛盾了,顿觉惊讶无比,不由得惊呼道:“怎么可能?杜飞白他……”

    往常他们在店里, 交往好得很, 杜公子总是和颜悦色, 秋哥儿脾气也不坏, 这么两个人, 如何能吵得起来?

    这会儿换黄远好奇了, 问道:“杜飞白他怎么了?”

    “……”言哥儿沉默了半晌,然后说道:“杜飞白他喜欢秋哥儿”

    “这你也知道,言哥儿, 我也要对你另眼相待了。”黄远一边点头一边感慨。

    言哥儿低下头, 不敢居功自傲,“是林大哥发现的,”

    林立轩插嘴:“怎么, 你也知道?”这两人的感情,表现的并不明显,也是他们和秋哥儿朝夕相处, 见的多了,才能猜得到杜飞白的心思,只是,其他人……怎么看出来?

    以这边的审美情趣,谁都不会想到翩翩佳公子杜飞白如何会喜欢那样的一个双儿……

    黄远笑说:“我在街上看见他们好几回,而且……杜飞白总挑秋哥儿在的时候来你家买吃食。”

    “一个成年男子,一个‘妙龄’双儿,两个人走在一起,不让人误会都难啊!”

    “而且,哈哈,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指不定谁是双儿呢?”说到这里,黄远忍不住地捂嘴笑了笑,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他开心的事。

    “……”

    林立轩见他发笑,好奇道:“怎么?难道你觉得秋哥儿配不上杜飞白杜公子。”

    黄远摇头,狭长的眼睛似狡猾的狐狸般瞬的一眨眼,“那倒是没有,有情人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事,哪容得他人置喙。”

    “你方才说秋哥儿和杜飞白吵架了,他们会吵架吗?”

    “哈,我猜估计是杜公子对人家小双儿的心思被发现了!”

    “那岂不是好事将近。”

    “不一定,秋哥儿不一定答应他,而且杜家……”杜家也不会让他娶这么个双儿回来。

    言哥儿问:“杜家怎么了。”

    “没怎么……”说到这里便扫兴了,黄远不愿再说下去,转口说起另外一件事来:“说到姻缘一事,我又想起另外一桩事,书院李老师的女儿李如兰,好好的一个大家闺秀,却被书院里的几个混账毁了名声,如今要被迫嫁人,听说她的夫婿,也不像是个好的。”

    “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黄远感慨不已。

    书院老师的女儿,姓李,怎么好像听起来很耳熟?季选娶的妻子,不正是书院老师的女儿,还姓李了,世间还有这种巧合的事?“那李家小姐怎么就被人毁了名声?”应该不是,季老太能让自己的宝贝孙子娶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也是人家姑娘不知道避嫌,和书院里的几个书生走的近了些,最后竟被人传出风言风语,让人可笑的事,传这些话的,正是在姑娘跟前对她‘推崇至极’的好朋友,你说好笑不好笑,这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真让人可耻。”

    林立轩颔首:“李小姐固然有错,但其他人两面三刀的行为更让人不齿。”

    “我曾经远远的看见过李姑娘,是个气质出尘的好姑娘,可惜了,最后嫁给一个不学无术的……听说那人姓季,言哥儿,你认得他吗?”

    “……”还真是季选……林立轩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言哥儿沉默了。

    雨哥儿却在此时出声了,“那是我堂哥。”

    “哎,言哥儿,这是你弟弟吗,长得真像你,什么,是你堂哥????”

    林立轩无奈地笑了笑,把季家发生的那一笸箩破事告诉黄远,包括雨哥儿被送去做童养媳,“你可别往外说。”

    黄远一脸呆滞地听他把事情娓娓道来,最后猛地一点头:“你放心,我黄远虽然爱看好戏,但这种事情我绝对不会随便往外说,毁人名声的事干不得。”

    黄远唏嘘道:“我本以为,小说话本里妖魔鬼怪之事已够叫人惊奇,可现实里发生的事情更甚。”

    所以说,艺术来源于真实。

    二月节过,天气日渐转暖,万物复苏,一点又一点新绿窜上枝头,习习而过的春风带着盎然的生意,为荒芜的土地编织翠绿的衣裳,碧溪村一片又一片被连绵群山包围的土地上,尽是忙碌不已的村民,触目可及,是竹篮,草帽,镰刀,钉耙,石锄……回荡在田地上的,是夫妻间的呼唤声,孩童间的打闹声,声声入耳,如惊雷般将冬眠已久的黄土地唤醒。

    终于要开始干农活了。

    林立轩搓搓手,他还挺期待的,今天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裳,齐肩的长发,也只用一个旧布包随意绑成团,言哥儿和他,亦是差不多的打扮,都要下地了,自然是穿耐脏耐磨的旧衣服。

    他们家水田旱地的数量,林立轩自知照管不来,留下两亩水田自己种外,其他的都佃出去给其他村户,林家提供种子耕牛和土地,他们负责种地除草,秋收的粮食五五分,林家承诺按市价收购他们手中的那五成。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还未到,春雨细如丝,不知怎的,看见黄牛耕地,林立轩脑海中便跳出了这首诗,只不过,他们不是牧童,也不骑黄牛。

    伴着落日的余晖,泥巴泥浆混成一团的水田里,健壮的母牛拖着沉重的铁犁,在浑浊的水面上留下道道深痕,耕牛过后,原地又恢复了平静。

    耕地还好,还有家里的牲畜出把力气,插秧就得亲自上手了,秧苗是早已孕育好的,翠绿的秧苗,长势极好,只求今年能有个好收成,林立轩、言哥儿还有九岁的雨哥儿,一起半蹲在水田里,泥浆漫过脚踝,整整齐齐将一束又一束秧苗排列在规矩的水田中。

    额上汗水流下,用手去揩,反倒弄了满脸泥巴,小身子的雨哥儿抬起头,看见满脸泥巴和花猫似的林立轩,开心大笑道:“哥夫,你脸上有泥巴!”

    林立轩弯腰把秧苗插进泥土中,“有吗?”他何止脸上有泥巴,手上、脚上、衣服上全是泥水泥浆。

    “有。”雨哥儿笑得有些得意忘形,脚一滑,整个人摔进了水田里,成了一个泥巴人。

    林立轩和言哥儿憋笑,“这就叫乐极生悲。”

    耕完地,插过秧,林立轩腰酸背痛了好几天,不等他休息几天,他的荒山便也要栽树了,林立轩看着那满山的空地,心里第一次打了退堂鼓,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要不要容这山再荒一年,明年再种?

    当然是不可能的,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当林立轩去买果苗的时候,他又把这种想法抛之脑后了,眼前这一捆又一捆的果苗,便是日后漫山遍野的丰硕果实,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种树了!!!!

    林立轩买了许多种果树苗,包括一百棵芒果树、五十棵荔枝树、五十棵香蕉树、三十棵龙眼树、五十棵沙梨和四十棵李子树,除了这些他还打算种十亩地甘蔗和五亩地西瓜,其他的地方,则散着种些花生、紫薯、红薯和黄豆。

    ☆、第 56 章

    栽种几百棵树苗可是个大工程, 林立轩不得不雇工人来一起帮忙, 加上他自己, 忙活了四五天, 才把所有的果树种上, 望着一排排如兵俑般整齐排列的青葱树苗,拿着锄头的林立轩感慨不已,先前插秧时他只是脸上沾了些泥,现在的他,全身汗啊泥巴枯枝混成一团, 几天下来, 瘦了十几斤, 身上的肌肉都结实了不少, 再也看不出半点书生样了, 他现在就是一个活脱脱地里刨食的农民, 林立轩只期盼,自己辛辛苦苦种的树苗,千万不要全死了!!!!

    至少有一半的树苗成活了, 他的努力才不至于付诸东流。

    龙眼荔枝什么的不敢保证, 但芒果沙梨之类的应该不难养,林立轩想到,在现代, 很多街边校园,都把芒果树做美化环境用,栽在道路两旁, 到了成熟的季节,满树的芒果缀满树梢,诱人的果香萦绕不绝,从树下走过,还要担心被砸——这等种路边上的树,应该很好养活。

    他的荒山,如今满山苍翠,徐老伯在开始种树的那一天就搬过来住了,住在山脚新建的木屋里,木屋稍显简陋,林立轩对四处检查树苗的徐老伯说:“徐老伯,您就先将就一段时间,等过些时候,会建好新的房屋。”

    “这个不急不急。”

    除了新栽的几百颗树苗,还移植了几十棵成树,成树中有枇杷、香蕉和李子,让林立轩惊喜的是,徐老伯还会养蜜蜂,等过段时间,还会有蜂蜜吃。

    同时,林立轩也在村里雇了两名长工帮忙照顾果园,包括沤肥,浇水、施肥等事,那两名长工一个是邻居葛老娘的儿子葛二根,另一个叫袁小二,家里佃了林家两亩地,他们都住在碧溪村,两人轮流在山上看守果园。

    林立轩来山上勘察树苗,却看见徐老伯好像在嫁接树枝,脸上不由得带上了惊讶的神色,没想到徐老伯还懂这事,对方看见他惊讶的神色,便笑着跟他讲起了如何嫁接果树,培育成良好的果品。

    不愧是种了几十年果树的人。

    说道嫁接,林立轩又想到了他打算种的那五亩地西瓜,上辈子,作为公司管理,他有一个女特助,那女助理,人长得漂亮工作能力强,林立轩很欣赏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也有那种在阳台上养花花草草的小情怀,可她天生植物杀手,种的花草全死了,唯一成活的,就是一颗西瓜,她用盆栽种的西瓜还真结出了又大又圆又能吃的西瓜,此后她就疯狂爱上西瓜,沉溺西瓜培育知识,从她身上,林立轩第一次听说了西瓜苗可以嫁接在南瓜苗上,这样种出来的西瓜,不易受虫害,也没有不能连作的毛病。

    南瓜根系发达,吸肥能力强,借南瓜根为底,上面长的西瓜藤能更好更健康长大,只是,若是培育不佳,种出来的西瓜可能口感不好长有黄筋。

    嫁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借腹生子,好比西瓜嫁接在南瓜上,西瓜简直是个渣男!

    果树栽种完后,林立轩腰酸背痛了好几天,又开始准备刨坑种甘蔗,甘蔗生长周期长,甘蔗种子埋下去后上面还可以种上其他作物,例如红薯之类,这大概就是作物之间的上下铺关系,一边种着甘蔗,伴着春天的暖风,在林立轩的带动下,他和家里人开始培育西瓜苗和南瓜苗。

    南瓜苗青葱翠绿,茎叶上有细细的绒毛,摸上去有些扎手,待它长到三四寸长,有七八片叶子后,便可开始嫁接,把南瓜苗中间的叶片摘下挖空,再把去根的西瓜插进去,然后用夹子固定夹好,十天之后,便可知是否嫁接成功。

    去叶去根的工具必须消毒处理,免得根茎受伤的地方感染,那便嫁接不成功了,林立轩带着自家夫郎言哥儿,还有小跟屁虫雨哥儿在地里拿着秧苗大搞嫁接,他可没敢告诉赵立娘,自己偷偷摸摸和无条件支持自己的两个人干这事。

    郁郁葱葱的菜田边,饱含湿气的泥土带着春雨的清新,雨哥儿蹲在菜地边,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衣服是崭新的,是他来到林家之后,言哥儿亲手为他裁剪的,而这件衣服的领口袖边,却是他自己学着缝的,穿着新衣服,雨哥儿特别的爱惜,本不愿穿着新衣服来地里,可林立轩却对他说:“新衣服不穿终将变成旧衣服,莫非你要等它成旧衣服才穿?”今天要下地不穿,明天去县城也不穿,新衣裳整天闲置在衣柜里,还有什么价值?

    说完这句之后,林立轩又加了一句,“只要你不滚进水田和泥巴玩,你的新衣服还是好好的。”

    “……我才不往水田里滚。”雨哥儿红着脸道,田耕路狭小,雨后容易打滑,特别是小孩子,一个不注意便摔进田里了。

    他将地里新长出来的野草拔掉,然后拍拍手掌,尽力将手中所沾到的泥巴土都拍掉,来到林家之后,雨哥儿全身干净整洁多了,原本黑乎乎还有污垢的小脸被干净的毛巾毫不留情擦洗干净,露出下面精致漂亮的小脸蛋。

    雨哥儿仰起头来,他眉宇间的红痣鲜艳,精致可爱的小脸上带着两坨婴儿肥,笑起来右边凹陷着一个深深的小窝,赏心悦目极了,因为雨哥儿长得好,他在县城里卖小玩意特别招人疼,便是有些人原本不想买他的小灯笼,看见他惹人怜爱的小脸,就忍不住掏出银子给他,雨哥儿好奇地指着地里嫁接好的南瓜苗?西瓜苗?问道:“把西瓜苗插在南瓜苗上,最后会长出什么?”

    言哥儿站起来,和雨哥儿长得三四分像的面容上带着疑惑,他迟疑地回答雨哥儿的问题:“大概会长出……长出西瓜……”言哥儿这般说着,可他心里却不是很相信……”

    “……”雨哥儿沉默了一会,喃喃说道:“……可我怎么觉得,应该长不出西瓜。”这明明是南瓜呀!就算有西瓜叶子,那也是南瓜。

    “……”言哥儿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可他不好说出来,毕竟林大哥一腔热血投进来,自己怎么好伤他的心。

    他不由得放空思维,想起看过的话本小说,“也许……会长出西南瓜。”

    “西南瓜是什么样的?”

    “唔,可能是黄色的……有这么大,里面……”言哥儿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跟雨哥儿看,雨哥儿一边点头,一边黑灵灵的大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

    “居然被你们猜中了!”一道充满调笑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言哥儿回过头去,看到的就是林立轩放大的俊脸,言哥儿被吓了一跳,脚一崴差点跌进菜地,一双结实有力的大手从身后将他抱住,言哥儿才幸免于难。

    言哥儿拍着自己的胸腹,“你干嘛突然从后面出现,吓人!”

    雨哥儿在一旁捂着嘴笑,他早就看见哥夫过来了。

    “是你自己说的太入迷才没发现我来,你看,雨哥儿不就早看见我了么?”

    林立轩嘴边依旧残留笑意,他实在没想到言哥儿带着弟弟背后居然这样议论种西瓜的事,距离嫁接第一批西瓜苗的日子已有十天,他们三人一共嫁接了五十株苗,现今只存活了十八株,这个成功率让林立轩既失望又庆幸。

    庆幸的是这嫁接的法子能成功,只要成功便解决种植西瓜的大问题,成功率低没关系,多试试总能提高,林立轩带着言哥儿三人又嫁接了一百株西瓜苗,把原先种活了的苗移植进早已备好的西瓜地,林立轩在心里琢磨,花上几个月,总能把五亩西瓜地用瓜苗填完。

    如此这般瓜苗的成长期各不相同,等到收获的时节,便也接连几个月都有西瓜吃了。

    林立轩牵着言哥儿的手,言哥儿抓着雨哥儿,三人一起悠闲走回林家,“我们好像一家三口。”路上的林立轩突然感叹说。

    言哥儿手上一顿,没说话,他旁边的雨哥儿倒是兴奋极了,拽着自己亲哥哥的手使劲摇,“哥!哥!我什么时候会有小侄子呢?”

    “……”言哥儿眼神暗了下来,他嫁给林立轩大半年了,都没有怀孕的迹象,村里也有了闲言碎语,说他属于“不能生”的双儿,是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言哥儿把这些话听在耳边,再加上赵立娘也期盼抱孙子,他在心里暗暗着急,倘若……他真的不能生孩子,林大哥会娶别人吗?

    “雨哥儿那么想要小侄子?”

    “嗯嗯,哥哥和哥夫的孩子一定很可爱。”雨哥儿笑眯眯的说。

    看着与言哥儿相像无比的雨哥儿,林立轩不由得在心里想,他跟言哥儿的孩子,大概也会想雨哥儿这般的伶俐可爱,想到这里,不由得轻轻一笑,摸了摸雨哥儿的头。

    “低着头想什么呢?难道地上有宝贝?”余光看到有些黯然的言哥儿,林立轩把他揽到臂弯里,用温柔的眼神看着他。

    “……要是我不能生孩子怎么办?”言哥儿鼓足了全身的勇气问道,然后不敢看林立轩的反应,村里人一向把子嗣看的极其重要……双儿比不上女儿的原因,大多便是因为双儿生育能力低下。

    一旁的雨哥儿也竖起耳朵悄悄地听。

    林立轩轻轻一笑,好像言哥儿问出的只是一个小问题,摸摸他的脸蛋,“什么怎么办?”

    “……没有孩子怎么办?”

    ☆、第 57 章

    “没有孩子我们便不养孩子, 哈, 还可以省好多钱。”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养孩子, 这么能当成费钱的事?”言哥儿愣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对方会这样回答他。

    林大哥怎么可以把生孩子养孩子的事情说得那么轻松, 什么叫没有孩子就不养了,居然还说不养孩子能省钱????钱是这么省的吗?

    “养孩子怎么不费钱了?有了孩子家里房间不够住了,修新房子要花一大笔钱,以后孩子的衣裳、尿布……等孩子长大了,送孩子去读书识字更花钱……”林立轩在言哥儿面前一项一项数着养孩子的费用, 把言哥儿弄得一愣一愣的。

    说了一大堆, 林立轩给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他手指戳着言哥儿脸上的小窝, “所以……言哥儿, 我们不养孩子能省好多好多钱。”

    “……”言哥儿被噎住了, 半晌说不出话来,等他的小脑袋瓜转弯回来,他又问出了原始的那个问题, “我要是不能生孩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不生孩子呗, 你还想要怎么办?”有没有孩子,对林立轩来说还真不是什么大事,他又没有繁殖癌, 一定要生孩子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家里也没有皇位等人继承……有没有孩子,有多大区别?来到这边后, 喜欢上了言哥儿,虽然言哥儿在这边是双儿,但他的外表和普通成年男性没有区别,放在现代来说,他们本来就在搞基,生不出孩子才正常。

    即使来这边大半年,林立轩心里依旧不太能接受双儿生子,虽然他很想拥有一个像言哥儿一般乖巧漂亮的小孩子,可一想到言哥儿怀孕,在脑海中勾勒出那时的景象,会让他忍不住头皮发麻,古代生产条件不好,女人生孩子都跟过鬼门关似的,在双儿身上,更不能想象了。所以……

    生还是不生随缘。

    言哥儿皱起眉头,什么叫我还想要怎么办,他现在问的是林大哥要怎么办,为什么对方又把问题抛给了他,言哥儿吸吸鼻子:“没有孩子,这,这这么可能,娘她想要抱孙子……林大哥,你会不会娶别的女人生孩子。”

    说到这里,言哥儿仿佛看到林立轩娶了别的女人,他们成了一家人,而他,则被赶出了林家,林大哥再也不会用温柔的话语哄他逗他,他会把全部的温情用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娘也是,赵立娘也不喜欢他了,“到时候……林大哥你不要赶我走……”

    一旁的雨哥儿听见哥哥这么说,吓的浑身一冷,刚刚的喜悦瞬间没有了,仿佛掉进冰水里。

    “你在胡说些什么言哥儿。”林立轩无奈了,他只好向言哥儿保证道:“我不会娶别的女人,我这一辈子只有季言一个妻子。”

    “可我万一不能生孩子。”

    “那我们就不要孩子,乖,别钻牛角尖了,我们才成亲多久?就想着自己生不出孩子。”

    “我是怕万一。”

    “没有万一,言哥儿,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吗?林大哥的意思是,如果我们两生了孩子,那就开开心心养孩子,如果生不出孩子,日子也照样开开心心地过,如果我家言哥儿一定要养孩子,那我们就去收养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娘那边你不用担心,到时就说是我身体有问题,不能生孩子。”林立轩把言哥儿抱在怀中,亲亲他的脸蛋,“我这样说,放心了。”

    “嗯。”言哥儿甜蜜的点点头,同时又有些懊恼,他现在回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好像……好像就是在威胁林大哥给他做一个保证,这样的自己,是不是很过分。

    但是林大哥的回答,真的让他很安心,同时也好高兴好高兴。

    雨哥儿此时仰着头冲他们两做了个鬼脸,调皮道:“哥哥你哭鼻子了,羞羞,我摔进水田里都没哭。”

    “你看,雨哥儿都笑你了,乖,言哥儿,你也笑一下。”

    言哥儿扯扯嘴角,慢慢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容里裹了蜜糖,甜进林立轩的心里。

    林立轩搂着言哥儿的肩膀,三人继续往林家走,林立轩靠近言哥儿的耳蜗,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调笑道:“一直不知道,原来我家言哥儿这么想生孩子,看来我晚上得更努力些了。”

    “……”言哥儿耳廓上的绒毛痒痒的,像是一股热浪喷在上面,他瑟缩的躲了躲。

    他往后躲,而对方却持续入侵:“言哥儿,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不单单是我努力,我家言哥儿也要加油啊,林大哥听说,双儿自己主动些……会更容易怀上孩子……”

    “……”言哥儿耳朵动了动,“怎……怎么努力?”

    林立轩嘴角上弯,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对他说道:“比如,你晚上……坐上来……自己动……”

    言哥儿耳朵简直要烧起来,他用手推开林立轩,拉着雨哥儿的快步往前走。

    “哥?哥?你怎么突然走那么快!”

    在三人的努力下,西瓜苗的嫁接成活率由最开始的二十五分之九变成三分之一,再由三分之一变成三分之二,最后,嫁接五十棵西瓜苗,能有四十棵以上嫁接成功,西瓜地还算好管理,嫁接后的西瓜长势迅猛,藤蔓生长地越来越长,因为是嫁接作物,下面的南瓜根只留最初的两片南瓜叶,要是有其他新长出来的南瓜叶,必须及时修剪掉。

    一茬又一茬的西瓜苗填满了那五亩西瓜地,日子也一天天过去,满山的果树茁壮生长,林立轩的果园渐渐形成雏形,而赵立娘跟邻居葛大娘以及碧溪村其他两名妇女经营的养鸡大业亦是红红火火办起来了。

    鸡场就建在山上那几栋简陋的木屋里,如今,她们已经在里面圈养了四五百只鸡,白天,公鸡母鸡带着一溜儿小鸡在果园里漫山遍野地跑,它们吃的拉的,都做了果园的肥料,而这些鸡,每天鸡翅膀挥舞遍地撒欢,长得那叫一个精神抖擞。

    “你看那只公鸡,我养了这么多年鸡,从来没见过这般神气的。”葛老娘拉着赵立娘,指着鸡群中的一只红冠公鸡夸赞道。

    红冠公鸡好似听到了葛老娘的夸赞,神气活现地抖了抖鸡翅膀。

    赵立娘一脸赞同,“是啊是啊,那鸡肉,肯定细嫩无比,你看看这翅膀,多有力,我家轩儿,最喜欢吃鸡翅膀,我一定要给他留着。”

    “我家二根爱吃鸡爪子,我看那只鸡的爪子他肯定喜欢……”

    这些遍地撒欢的鸡群们不知道,它们不远处,有两个老妇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不是在夸它们有多漂亮,有多精神,而是在分析哪只鸡的肉更好吃。

    “这山上,全是你家种的果树……这,……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结出果子啊?”葛老娘好奇地问,不单是她好奇,村里的其他人也好奇,他们看着林家山上被抬出来的一棵一棵被养死的果树,打听一下那些果苗的价钱,心疼地无以复加。

    全村人的心声:林秀才那个败家子!!!!

    好好的一个秀才,不去读书,却跑来作践土地,造孽哦!

    败,败,迟早把家里的钱财败光。无数人的眼睛都盯着林立轩的果园子,就等着看他们家的好戏,在他们看来,林家是偶然交了好运,得到了豆腐方子发了一笔横财,这让他们眼热不已,可让他们舒心的是,林秀才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败家子,得了那么一笔钱,不穿金,不戴银,反而买了一座鸟不拉屎的荒山,好好的能填饱肚子的庄稼不种偏偏要去种乱七八糟的果树。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把钱扔进水里,随着水流飘走,旁观人看着,好!心!疼!

    言哥儿是真嫁了个傻子。

    林立轩那次掉进河里,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赵立娘勉强抬抬眼皮,看着满山青翠的果树,叹了一口气道:“我也不清楚,轩儿说果树一般要种两三年才能结果子……”

    种两三年才能挂果……这些果树,真能活两三年吗?

    “两三年?这么久?”

    “是啊……”

    赵立娘心塞不已,她也心疼那么被浪费的果苗,轩儿那孩子,买果苗的时候根本没告诉她价钱,只说买了多少多少棵,等到碧溪村有好事者打听了那些枯死被扔出去的果树价格时,她这个做娘的才知道自家孩子在这事上浪费了多少钱。

    破孩子,真讨打。

    赵立娘不是性格极其刚硬的女人,对自己的孩子更是一片慈爱之心,完全镇不住如今软硬不吃泥猴一样滑溜的林立轩,你对他来硬的,他就嬉皮笑脸忽悠过去,对他来软的,他比你更软,那一张嘴,张冠李戴偷换概念把你说的哑口无言,吵架冷战起来,对方能和她一直磕下去,到底还是她这个做娘的先拉下脸求和。

    赵立娘无奈极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也拢不住,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钱多了她管着心慌,如今家里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加两个双儿,全都依靠在林立轩一个人身上,她还能怎么办?日子还是得这般过下去。

    慈母多败儿,碧溪村人皆道,正是有了赵立娘这个纵容孩子胡闹的母亲,才养出了林秀才那般的败家子。

    他们一家已经成了村里人教训孩子的反面案例。

    “娃呀,你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学林秀才。”

    “爹送你上学不是回来种地的。”

    “要不咱孩子别送去读书了,万一读傻了,跟林秀才似的作践土地。”

    即使内心无限埋怨孩子胡闹,赵立娘在村里人面前还是非常维护自己孩子的,“这些果树,只要成活了一半,等两年,便有吃不完的果子。”

    “……”葛老娘扯着嘴角轻轻一笑,大家都等着看这两年呢……

    赵立娘揉揉额角,这片荒山,唯一让她欣慰的,便是那五亩地西瓜。

    ☆、第 58 章

    五亩地西瓜中, 率先嫁接成功的几十棵已经开花结果, 逐渐枯萎的黄色雌花下面, 长出了带着小绒毛的袖珍西瓜, 青绿相间的花纹, 鼓鼓的小肚子,看着就叫人喜欢,赵立娘等着夏天结出又大又圆的西瓜。

    在培育西瓜这几个月中,林立轩学会了不少有关种西瓜的知识,有从徐老伯那学来的, 有从农学书籍上学来的, 还有自己在培植过程中总结的, 他善于观察, 细心记录西瓜藤的成长, 眼看西瓜的嫁接成活率越来越高, 他总结了自己的一番经验。

    植物的生命力本来就旺盛,越对待它小心翼翼反而越容易弄死它,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 种树郭橐驼传, 顺着植物的天性,任它自由自在生长,勿动勿虑, 嫁接好后,不肆意翻动它,不天天检查它, 原本以为嫁接不成功的茎叶却渐渐长合在了一起。

    ——当然,拿着小剪刀的林立轩嘿嘿一笑,不该任其生长的藤蔓必须及时修剪掉。

    主藤边上长出来的侧藤,掐掉;并列的两个雌瓜,视情况留下最健康最硕大的那个,这般作为,虽然会令产量降低却提高了质量,原理很简单,是愿意收获一个吸收所有营养成长的又健康又香甜的大西瓜,还是收获两个营养不足的小西瓜?

    他选择前者。

    藤蔓上结出来的西瓜就如同吹气的皮球一般越来越大,看着一个个小西瓜由手指大小,慢慢变成拳头,最后变成一个一人合抱的大灯笼,果农林立轩欣慰无比,他站在瓜地里,带着橙黄色的草帽,头顶是灿烂的日光,修长的手指弓起在瓜皮上敲了敲,清脆响亮,想来定是一个皮薄肉多的好西瓜。

    六月初,第一批西瓜终于迎来的收获期,结成三十六个瓜,共三百八十斤。

    林立轩抱着第一个成熟的西瓜回到了林家,回家的途中,脚边两只土狗拱来拱去表示了对他的强烈庆祝,回到家后,家里的三人对他鼓掌欢迎,对此,林家召开了第一届西瓜总结大会,会议第一项议程,林立轩一边切西瓜一边袒露自己种西瓜的心里路程以及经验,他还对中途挂掉的某些小西瓜表示了强烈谴责。

    “有些这么丁点大的西瓜,太矫情了,你要是稍微挪动它一点,它就耍脾气再也不长大,像是被施了时间静止术一样……”

    林立轩一边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形容种西瓜的场景,一边把切好的西瓜递给家里的三人;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一边接过递来的西瓜,一边虔诚听他绘声绘色的发表感言。

    浅绿与深绿交织如同水草般的花纹组成了椭圆形的西瓜,瓜腹有一片如鸡蛋黄般层层渲染开来的深纹,那是面向土地的那一块,西瓜在桌上放稳,刀落咯吱一响,清脆的瓜皮甫一切开,便迸发出一股清新的香气,西瓜汁在木桌上流淌,香气直冲鼻翼而来,还未待人细细品味其甜香,双眼便被鲜红的果肉占据眼球,再也顾不得其他。

    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林立轩继续发表感言,在言哥儿吃完一片瓜后,他扔下一个结论终止讲话:“明年继续种西瓜。”

    赵立娘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赞叹道:“我儿种的瓜就是好吃。”

    言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拿起另一块西瓜扑哧扑哧。

    雨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打了一个饱嗝,惊讶道:“哥,你吃的好快。”

    林立轩为言哥儿拂去嘴边的西瓜汁,在他手上西瓜上咬了一口,艳丽的果肉入口,香甜温热,他皱皱眉,评价道:“没有冰镇过的西瓜味道一般。”

    雨哥儿不解,“明明已经很好吃了。”

    小小的他还从未吃过这般甜滋滋的水果,今天真是太幸福了,辛苦培育的“西南瓜”一点也不像哥哥口中所猜测是黄色的,它红红的果肉比街边叫卖的冰糖葫芦还要鲜红漂亮,味道也不似南瓜,雨哥儿说不出这股味道,总之就是好吃极了。

    西瓜汁比早上喝的蜂蜜水还要香甜!

    徐老伯在山上养蜜蜂,结了蜂蜜后送了好大一罐给林立轩,哥夫就让全家每天早上起来喝一杯蜂蜜水,可甜可甜啦……

    林立轩揉揉雨哥儿的脑袋,笑着对他说:“把它像冰皮月饼一样放在冰里冰镇过会更好吃。”说完,他侧头看吃个没停的言哥儿,“言哥儿少吃些,西瓜性凉,吃多要闹肚子了。”

    即便这样叮嘱,四个人还是吃多了,吃多了的结果便是茅厕跑个没停,西瓜水分太多,吃了多少终究要排出去多少,天气不热人不出汗,那就只能靠……

    脱去厚重的冬装,换上单薄的春裳,再穿上清凉的夏装,天气逐渐炎热,又湿又热的夏天终于要来临了,林立轩收获第一批西瓜后,并没有火急火燎拿去店里试卖,大部分送去给熟悉的人尝尝鲜,火大水深兄弟家送去了一些,县城的主簿、黄远、楚子航、秋哥儿、还有松韵书坊的沈先生,跟他家关系好的或多或少地都送了些。

    说到沈先生,就不得不提到林立轩创作的《封神演义》已经出版了第二卷,市场反响不错,很多书生学士都喜欢,林立轩预备写第三卷,除此之外,他在养瓜之余的无聊之作《永逸书生实录》也开始在坊市之间流传,这本书充满了林立轩的恶趣味,写的就是一个叫永逸书生身上发生的趣事,故事内容脑洞大开,充满各种反转反转再反转以及令人措手不及的神展开,反正就是一本终极无厘头爆笑之作。

    林立轩还拿炭笔,给书配置了无数小漫画,在爆笑之余更是增添了无限趣味。

    林立轩自己也没想到,他胡乱写的无逻辑小书,居然在商贾之中如同瘟疫一般扩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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