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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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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七是太子的门客,他的拜帖要比一般人有分量的多,宁王府的礼数必须要周到,但宁王和太子素来不和,颇有嫌隙,若是沈月卿态度太过积极,反而会显得过分谄媚趋于太子。

    所以他在偏厅接待了白七。

    白七除了给我送些滋补食品,还带来了一则令人匪夷所思消息:太子指派他帮忙这次口脂的研发工作。

    沈月卿说过,往年送给东玄女使的口脂都是太子府准备的,今年好事的宁王终于争到了这个差事。

    太子府也许是心中不服此事,所以派人过来监工,但想想罗寒那与世无争的行为作风,实在难以想象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研发口脂的第一步是准备原材料,而原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蜂蜡。我的手里已经有了一块天然带色的绝佳血蜂巢,要做的事就是提炼了。

    现代提炼蜂蜡的技术比较先进,实验室严格苛刻的条件下,各种仪器辅助,但在技术条件远不发达的古代,只有用锅子煮这一条出路。

    研发的地点就选在了沈月卿的院子里。

    阿影搬来很大一口石锅,在院子中央支起,生了火。之所以选择石锅而不是铁锅,是因为铁锅中的铁屑可能会影响蜂蜡的纯度,而石锅虽然没有杂质和异味,但导热性又很差,提纯的过程会比较辛苦。

    我取来一盆水,将蜂巢放进去,用小刷子清洗。

    不一会儿,水中浮起很多泡沫和蜂尸,一盆清水也变成了浑浊的暗红色。

    “真像是一盆血水。”

    沈月卿在一旁看着,幽幽地说了一句。

    我动作一滞,想起了那棵空心古树,还有那无数只自由自在的血色红蜂。顿了顿,我又继续刷洗起来。

    白七在我面前蹲下,手里握着把小刀,帮我将蜂巢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换了四遍水,水的颜色才变成了稍微澄澈些的亮红色。

    阿影那边的石锅也煮开了,我将切成小块的蜂巢一块一块地放进去,然后用勺子不停地搅拌。

    提取蜂蜡的水温不能过开,因此在熬煮的时候,要不停地加入冷水来中和过高的温度。

    ……

    忙活了一个下午,血蜡的简单提纯终于算完成了。

    我将冷却下来重新塑形的血蜡装进木盒子,封好。

    “开心~献给沈总——”

    我捧着木盒子,屁颠屁颠地将盒子呈给了沈月卿。

    沈月卿心情也不错,居然大发善心地说道:“辛苦你了,该赏。”

    ……天了噜,沈月卿居然要奖赏我东西!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种不切实际的假想,比如黄金,比如丝绸,但想想他这只铁公鸡能赏我什么呢?

    腾起的热切希望又慢慢平静下来了。

    “沈总,我想学习认字。”

    这个还是比较实际一点的。

    沈月卿摇摇头:“读书认字是积累的过程,不必急于一时,等东玄的使者满意离开,我再教你。”

    “……”

    那你能赏我什么?

    “阿影,把我的百宝箱拿过来。”

    “是。”

    ……哟,他还有百宝箱?

    我倒是很意外。

    不过作为宁王府的总管,又是个一毛不拔的主,这些年下来他应该也累积了一笔很可观的财富。

    我该意外的是他居然肯把百宝箱拿出来给我们看。

    阿影长的粗壮,力气够大,单手就搬来一个灰色的大箱子。

    箱子的表面已经破损不堪,掉了很多漆。我看了有些失望,但又隐隐期待它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阿影面色凝重,缓缓打开箱子。

    气氛陡然变得严肃。

    浑然一种庄重的仪式感。

    箱子打开的那个瞬间,一股浓烈的霉味扑面而来。

    我定睛一看,里面有几块破布,一把旧算盘,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垃圾。

    这些垃圾上都长着一层细密的霉斑。

    沈月卿变了脸色,看向阿影:“我的百宝箱为何会变成这副样子?”

    阿影指了指天空:“老天爷降了这么多天的大雨,屋子里湿气很重。”

    沈月卿又问:“那除霉香呢?一根都没点吗?”

    “沈爷您说除霉香只在王爷那里留足,其余的院子里每人纷发一些,您这里一穷二白也没什么东西就不用了……”阿影末了又补了一句,“是沈爷您自己说的,我当时还提醒了您的,您说不用。”

    阿影最大的特点是很实诚,这话讲的有理有据,啪啪打了沈月卿的脸,尤其还是在别人面前。

    这里慎重提醒一下,不是每个领导都能欣然接受被当众打脸,最好不要在人前提醒领导,而且尽量要用委婉一点的语言。

    沈月卿抚额道:“可惜了我这箱子宝贝了,阿影,你明天把它们翻出来清洗晾晒一遍。”

    “是。”

    我看到沈月卿情绪有些低落,认识到自己溜须拍马的机会来了。这时候要尽量让自己显得体贴一点。

    我柔声安慰沈月卿:“沈总,我觉得它们很好,沈爷珍藏之物,无论哪一件赠予我,我都会将之当成传家之宝。”

    沈月卿抬起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把它们送给你了?”

    “呃?”

    难道那只是拿出来给我欣赏一下?这就算奖赏了?

    “我并不是把它们送给你,”沈月卿取出手帕,包住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当然我也不会吝啬到只是让你看他们一眼。”

    ……呼。

    “我给你的奖赏是,你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我给你讲述它背后的故事。”

    我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阿影的无形鄙视。

    “这里面的每件物品,在它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好想打他。

    但沈月卿毕竟是领导,我想在宁王府混得风生水起,还是要给他面子。

    于是恭敬地指着一块破布说:“朱珠想听这块高贵无暇的典雅布的故事。”

    这么违心的话,连白七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阿影则是一副“你脑壳坏了”的鄙视。

    沈月卿点了点头,捻起那块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那个很久很久以前……”

    “嗯嗯。”我点头,示意他继续。

    不必一直重复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前奏有点长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沈月卿憋了半天,没憋出下文,再次抚额,“抱歉,时间过去太久,这个故事我不太记得了,你重新挑选一个。”

    我:“……”

    阿影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很久很久以前,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您家里很穷,只能喝稀饭,有一天您在村东头,捡到了这块布,里面包着很多金银财宝,您把它捡回了家,以为把它卖了能够过上好日子了,您的祖母不允许,说,因为那是别人的东西,谦谦君子,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生――爷,这个故事您已经讲了不下二十遍了!”

    我痛苦地捂脸,这个笨蛋也太不给领导面子了――领导已经忘记了的事,你的记性不要显得比他还好啊。

    这个低情商的家伙。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白七适时地岔开了话题:“沈总管,朱珠,制作口脂还需用到花汁润泽。

    传统配方的口脂中会用牛脂做膏泥,红色花汁染色,口脂的色度由花汁的含量多少来决定。但血蜡本身有色,花汁若是再有颜色,叠加起来反而会影响成品的色度,所以最好是用透明的花汁。”

    透明的花汁……

    我和沈月卿、阿影三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院子外面的洛梅花。

    白七若有所思道:“洛梅的白色花瓣倒是很适合,只是这花的造型过于奇特,花有两色,味有两香。花瓣的分离也颇为麻烦,稍有一片红色的混入,就会影响取汁的纯度和味道的纯正。而且花瓣随摘随用,新鲜的东西也不能放太久……”

    这个时候不得不让我出场了――宁王殿下专用的采花小能手。

    这么多天的花不是白摘的,路也不是白铺的。论耐心和速度,我绝对是值得信任的。

    我简直就是采花届的一霸!

    但是在领导面前还是不能太骄傲自负,否则会引起领导的反感,于是我稍微谦逊一点:“这件事,交由朱珠,定不会让沈爷和表哥失望。”

    沈月卿点头:“这些天你表现的确实还不错,心细,能吃苦,也没有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

    我再接再厉:“感谢沈总的知遇之恩,朱珠虽然微不足道,愿为王爷和沈总尽献绵薄之力。”

    “阿影。”

    沈月卿突然叫了傻大个的名字。

    傻大个问道:“爷有事?”

    “说话是门艺术,多学着点。”沈月卿认真地教育他,“良好的沟通不仅能让我对你印象变好,也能让你的夫人心花怒放,每月多给你一些零花钱。你和朱珠多学学。”

    “……是。”

    阿影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对溜须拍马十分不屑。

    但事实上是,不管你在哪里,学习、工作亦或是生活,与同学,与老师,与同事,与上司,甚至是与家人,嘴甜一点是好事。

    没有人不喜欢被温柔的语言相待。

    翌日,我先是摘够洛梅,伺候完宁王殿下沐浴,然后又一刻不停地接着采摘做口脂的白色花瓣。因为凌晨带露水的花瓣最为新鲜,其他时间的都无法与之相比。

    洛梅的花茎上有刺,细细密密。我怕手指裂口上溢出的鲜血弄脏白色的花瓣,特意用布条缠了好几道。

    又连续工作两个时辰后,太阳已经高高生起了。

    我背着一大框白色洛梅花瓣,站在沈月卿的小院外等候。

    阿影见了我,直接让开一条路:“沈爷吩咐过,你来了可以直接去后院。”

    沈月卿的房门还关着,应该还在补觉。宁王名下有多处钱庄商铺,财政情况复杂,他每天都要算到很晚。

    如果没有出现赤字,他第二天会晚些起床。

    如果出现了赤字,那他根本就不睡了,非得扒光账簿,把算盘打透,也要把出现赤字的原因给揪出来。

    沈月卿的后院我倒是第一次来。

    以前都是在他的前院,前院里只有一棵歪脖子树,一张石桌,还有两张石凳。

    不知这后院,是何种风光?

    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应该和前院差不多。

    但到了后院,我才发现是自己想错了。

    这里竟然是一块菜地,两旁种着小青菜、白萝卜、红辣椒,还拉了一个黄瓜架子,只可惜还没到夏天,所以架子上是空的。

    最尽头是一棵枇杷树。

    也没有到长枇杷的季节,但是枇杷树长的很健康,枝繁叶茂,充满生机。

    枇杷树下躺着一个人,他的脸上盖着一本书。

    旁边是一堆又一堆的木屑和木块,还有做木活的工具。

    我看到在最高处放着一只长方体的木块。我捡起来一看,木块表面被打磨的很光滑,拧开来,竟然是可以转动的口红管。

    对于现代来说很常见的口红管,对于古代人来说,工艺也不算简单,尤其是我仅仅告知了最简单的图纸。

    果然,除了这一只是成功的,地上还散着一堆拧动效果不是很好的口红管。

    树下的人在此时微微动了动,书本慢慢从他的脸上滑落,一同滑落的,还有从书本间滑落的几颗红色山楂。

    他闭着眼,阳光从枇杷树叶间的缝隙里投射进来,落在他微微发青的眼圈上、白色的衣服上,溢出柔和的光彩。

    我抬起头,从枇杷树间的缝隙里,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

    站在枇杷树下,很容易想到那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的午饭,没有人会无条件帮你。。所以啊,遇到的午饭,一定要小心。

    期待有小仙女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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