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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为女筹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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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娘, 我也想去县城玩, 你带我去,带我去嘛!”    农秀珠一早起来就去了陆金莲的房间,钻进了她被窝里, 这时候的陆金莲还迷迷糊糊的不太清醒,这天还没亮。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县城?”陆金莲翻了一个身,眯着眼睛拉了一半被子过去, 帮农秀珠盖上。    “我看见阿娘的背篓,就知道你要去城里,你带我一起,带我一起嘛!”    “好好好, 天快亮了是不是,去做点吃的, 吃完我们就出门。”    “真的,太好了, 我这就去换衣服!”    农秀珠也不嫌外面冷了,兴奋地钻出被窝, 穿上鞋子就跑回了自己房间,陆金莲轻笑一声,抹了眼睛就起床了。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四,还有六天就过年了, 村子里现在的气氛好得不得了, 乡里的大集和县城都热闹了许多, 有钱没钱的都要去逛逛, 争取过一个好年。    县城太远,那儿又没有什么好东西,农秀珠从小长到这么大业没去过两回,现在年前能有一次机会去玩,就算是什么都买不到她也高兴,反正她现在已经不缺那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了。    回到房间,农秀珠打开了台灯,这台灯小小的一个,只要白天拿出去晒晒太阳,晚上就能用了,比那蜡烛还好用。    不过这台灯不能让别人看见,平时她也舍不得用,都放在床下的箱子里藏好。可是今天她要去县城玩,自然要让这里亮一点,把自己最好的衣服找出来,穿出去。    她打开了自己的高脚柜,这是每个女人出嫁时必备的嫁妆,未嫁的人都是没有的,她自己的房间里就放了两个,里面装满了她的衣服。    从里面翻出来三套最近她和阿娘新做的衣服,想了好久才挑了一件墨绿色灯草绒的衣服穿上,再配上以前她阿娘给做的围腰。穿好之后她拿了板凳大的小镜子来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她好像变得比以前好看了许多。    最近吃好喝好的,又一直没有干活,冬天虽冷又干燥,可是一直擦着从神仙洞里拿来的药膏,皮肤一点开裂的迹象都没有,比以前光滑多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美了好一会儿,农秀珠才放下镜子,从箱底拿出了她阿娘给她的首饰,好好地戴上,又拿起镜子看了一遍。    最后她才拿出最后的东西,这是一双绣花鞋,是她娘赶了七八天才做好的,用的都是从神仙洞里拿出来的绣线和布料,花样新鲜颜色艳丽,可比上次被农秀珍拿走的那双鞋好多了。    这事过后,她也不想再计较以前的事情了,未来的日子,她会过得比以前更好,比现在更好。    “阿娘,阿娘,我这样穿好看吗?”    农秀珠噔噔噔地跑了出来,陆金莲看过去的时候,她还转了一圈。    “好看,我女儿最好看了,比我年轻的时候好。”    农秀珠高兴地笑出了声,娇俏的小脸上盈满了笑容,她低头看看自己,又看看正烧火煮粥的阿娘,又解起了衣服。    “我还是先脱了待会儿再穿,不然都要被灶灰弄脏了。”    “也行,你换完了快过来烤火。”    “嗯!”    把自己女儿养成这个样子,陆金莲很是欣慰,长相是天生后养的,有一副好容貌当然会更好,没有也关系不大。主要是现在农秀珠的性子已经在慢慢变好,可以称得上很懂事,再加上这漂亮的样子,以后不知道多少人喜欢她。    十五岁,这个年纪在未来还是太小,可是在这里,已经可以开始谈恋爱了,她不会阻拦小姑娘恋爱,但肯定要好好把关,最好真的有一个上门女婿。    有爱情更好,要是没有的话,那就在婚后让自己过得舒心,那才是最好的,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幸福。    想到这里,陆金莲掀开锅盖,用勺子搅了一下,然后往里面放了半碗肉粒,继续搅拌。女儿好虽好,却还是瘦弱了一点,还是要多吃一点好的。    …………    吃过早饭之后,天已经大亮了,陆金莲带着农秀珠一起出发,因为带着农秀珠,她走得比自己平时走得慢了些,在半路上被去县城的寨里人赶上了。    寨子里一起去的人足有十六七个,男女老少都有,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笑声。    一个和陆金莲比较熟识的人叫住了她:“阿珠她娘,你们等等我们,去城里怎么不等等我们?大家都是一个寨子的!”    陆金莲只好带着女儿停了下来,回头看她们:“阿姐,我也不知道你们去呢,就娘俩自己去了。”    “现在知道,就跟我们一起了,这山路难走,大伙作伴一起走得不累。”    “是啊!”    来人都挺热情的,陆金莲笑着应好,就一起走了。她们也没带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是单纯的不喜和外人聊以前的生活,不喜自己成为别人八卦的对象,可避不了的时候只能认了。    “家里就你们两个,怎么也不来找我们说话,难得冷天闲着,你们该常常出来跟我们一起说话绣花才是。”被陆金莲唤作阿姐的陆银凤笑意盈盈地劝道。    陆金莲解释道:“阿姐说的是,就是刚住进来不久,家里这处要修那处要整的,实在是没时间,要是几个阿姐阿孃有时间,到我家来玩一下也好啊!”    “你倒是忙!”    陆金莲这样说,陆银凤也不能再说别的了,她们又帮不上忙,去了要是不帮怎么行,就是句客气话而已。    陆金莲轻笑一声,听不出意味。    别人自然在说别的事情,陆银凤既然搭了话,又不能不说,就把话题转到了一旁的阿珠身上。    “妹妹,这就是阿珠!都长这么大了,出落得这么漂亮又文静,我都要不认识了。”    “阿孃,我是阿珠。”一路沉默的农秀珠笑着应了声,然后又不说话了,大人在的场合,她这种小孩子最好的就是,保持微笑,保持沉默。    “这孩子从小娇气,不爱说话又不会干活,阿姐别夸她。”    “没关系,小孩子都这样,就是要慢慢教,你看我家几个孩子……”    陆金莲听着话,心里有点腻歪,她一个人过了几年,又一只魂飘了十二年,现在没有以前那么爱说八卦了,就一心过自己的日子。    只是可惜,做人还是要合群的好,她躲不开,只能应和,心里却不怎么舒服。    这人啊就是虚伪,明明心里各有各的算计,有些龌龊不堪,表面上却还是说得光明磊落,她虽然也有自己的算计,却厌了这一切。    一路听着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陆金莲很少说话,两个多小时后就到了县城。城里不大,陆金莲却不想跟着他们一起走,到了街上就分开了。    临近过年,城里比平时热闹多了,来买卖东西的人很多,连市场都比平时大了一圈,卖什么的都有,没见过世面的农秀珠看得目不转睛,兴奋不已。    “阿娘,这里好热闹啊,这么多人,这么多东西。”    陆金莲拉着农秀珠,生怕她跑丢掉,这么好的姑娘,要是被拐子看上可是了不得。    “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买的我们都买下来。”她们家现在可不缺钱了。    兴奋的农秀珠停下了脚步,摇头道:“家里什么都有,我不要买。”    “那你还这么兴奋?”    “我就是没见过这场面,喜欢热闹而已,要是我们住在城里就好了,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不用像今天一样,走了五个小时,我脚都酸了。”    看着农秀珠满脸的向往,陆金莲有点心疼,为什么女儿会这么高兴,喜欢这个小县城,还不是因为村里太小,寨里更小,她没见过什么世面。要是她们生活在更大的地方,那农秀珠的眼界就会更开阔。    想到这里,陆金莲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她一心想要阿珠过得好,却忘了为阿珠打算,一直把目光放在那个小寨子里,放在一间房子、一个好女婿上,根本没有想着拓宽女儿的眼界,让她有更好的选择,有更好的人生。    现在的她已经看过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不再是一个不认字的文盲,然而女儿只是一个十五岁的村姑,读完小学认识几个字就不再上学了。    她这个年纪的孩子,继续上学,学习知识,对外界有正确的认识,才能过上更好的人生,要是继续在那个小寨子里,哪里又会有出路呢!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不是假的,没有比学得知识更有好处的了,无论在什么年代。    农秀珠发现她娘又出神了,无奈地摇头,又轻轻推了一下,“阿娘,阿娘,你怎么又不说话了?这是怎么了?”    “没事。”陆金莲被推醒,看着农秀珠的笑脸,眼里充满了歉意,“珠珠喜欢这城里是不是?”    “当然喜欢了,我们继续看,前面好多人。”    陆金莲扯出一个笑容,“珠珠别急,今天我们慢慢玩,可以不回去了,明天再回去。”    她真的错了,险些误了自己最爱的女儿,还好,现在还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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