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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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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一家人再次去府城,走的依然是水路。    不过这回没第一次运气那么好,他们刚上船没多久,就飘起了毛毛雨,小包子本想拉着俩爹爹去甲板上看水,这下也只能乖乖呆在船舱里。    黎锦见小包子兴致高涨的精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降低下来,没过一会儿,已经扑在阿爹怀里打盹了。    秦慕文向来有耐心,没有直接把他放在床上,而是等小包子睡熟之后,才悄悄给他除了鞋袜和外衣,裹进被子里。    船外雨声逐渐大了起来,乌云也愈发浓厚,船舱内所有的窗户都被关上,以免雨滴飘进来打湿了被褥。    这么一来,船舱内就显地十分昏暗。    秦慕文与黎锦在一起这么久,已经培养出了默契。    他点燃油灯,黎锦则拿出笔墨纸砚,打算作画。    黎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如此闲情雅致的人,他上辈子出门旅游,都不怎么拍照。    结果到了这个时代,他却很喜欢把那些有意境的景色画出来。    这并不是为了得到别人赞扬而附庸风雅,而是读书这么久来,已经烙印进骨子里的文人雅趣。    秦慕文一边为他磨墨,一边用目光描摹阿锦的眉眼。    自打他生了小包子以来,阿锦每次跟他谈话或睡觉(动词)的时候,处处带着包容和宠溺。    就像村长说的,阿锦初为人父,好像突然长大了一样,端正沉稳,行为举止中再也不见十八九岁少年常有的浮躁。    此刻,秦慕文觉得自家夫君气度依然是沉稳的,但却愈显清贵。甚至比他的哥哥们都要风度翩翩。    秦慕文突然有些自卑怯懦,他已经很努力了,但与阿锦之间的距离还是越来越大。    黎锦抬头,敏锐的察觉到秦慕文情绪有些不对。    一向认真严谨的黑眸中带着温和的笑意,见秦慕文依然神色恹恹,他搁下笔,净了手,摸摸秦慕文的额头。    “发热了。”    秦慕文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衣服被褪下,他下意识地想要阻拦,却握住了一只熟悉的手。    就算是睡梦中,他也知道这是阿锦的手。    随即他乖巧的卸下力气、放松,把自己坦诚的交给阿锦。    刚刚是黎锦用被子裹住秦慕文,给他捂了一身汗,担心一会儿汗冷了黏在身上不好受,这才给他擦干身子。    期间又不断地给他喂温水,这样可以促进身体快速代谢。    船上没有草药,黎锦只能用物理的法子给小夫郎降温。    擦完后,黎锦快速的把人重新裹起来,以免再次受凉。    如今正值三月中旬,冬春交际,气候反复无常。秦慕文跟他在一起这么久都没生过病,这次府城和村里来回折腾,身子骨终于受不住,就这么发热了。    风寒发热,一般都会引起头痛,严重一点,四肢都又酸又烧,还隐隐作痛。    偏偏按哪儿都不行,找不到痛源。    秦慕文这回就烧的厉害,半夜反复烧的时候,一向坚强的他破天荒的流下眼泪,虽然还意识不清,但却知道抱着黎锦的胳膊不撒手。    “夫君,疼。”    黎锦的吻浅浅的落在他脸颊,触碰那因为发热而嫣红的皮肤,语气宠溺,“乖,不哭。”    随后秦慕文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委屈的说了些梦话。    尚且没有意识的他自然看不到黎锦听完后那骤然僵硬的神色。    小包子作息时间良好,把自己卷成一个小团子安静的躺在里侧,除了半夜被黎锦抱起来迷迷糊糊上了回厕所外,其他时间都没闹腾。    黎锦晚上睡得很浅,几次醒来都会下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抵着少年,先量了体温再说。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黎锦睁开眼睛,黑眸中一点睡意都没有。    他想,自己居然不知道少年都跟他在一起快两年了,心里却依然自卑。    如果不是秦慕文发烧时候说的梦话,黎锦恐怕一直都不知道小夫郎心底最深处的……卑微。    主要是这段时间秦慕文表现得很信任他,就连有媒婆找上门,他家小夫郎都能应付自如,一点也不担心他纳妾的事情。    当然,在这个时代,有媒婆上门说亲,妻子是不能直接拒绝的,除非这亲事的对象配不上自家夫君。    要不然,就算犯了七出之一,善妒。    这也是那天黎锦跟万教谕告假回家的时候,见到媒婆虽然在秦慕文那儿碰了软钉子,但却依然想要在黎锦这边再试上一试。    就因为秦慕文没有直截了当的拒绝媒婆。    黎锦以为少年已经足够明白他的心意,却没想到,信任他是一回事,端正看待自己,又是另外一回事。    黎锦两辈子第一回 喜欢一个人,此刻心疼之余又束手束脚,想不出一个完美化解少年心结的法子。    他就这么睁着眼睛直到天色大亮,洗漱后,船家送来热水。    关切道:“您夫郎的情况可好点了?热水我一直备着,您要了就知会我一声。”    黎锦说:“多谢了。”    秦慕文的烧已经退了,但头疼了小半宿,早上醒来后脸色都蔫儿哒哒的。    黎锦端热汤的功夫,小包子也醒来了,他还是第一回 见阿爹白日比自己起得晚。    但这不妨碍小包子粘着阿爹,黎锦刚把热水放在床边的矮几上,就见小包子拉扯阿爹的被角,看样子打算钻进去抱着阿爹。    黎锦走到床边,把小包子按回自己的被子,完全不顾他脸上的失落。    转而温和的问少年:“身体可还难受?”    秦慕文想摇摇头,但看着黎锦的眉眼,想起他不让自己谎报身体情况的话。    于是乖顺地说:“胳膊腿好酸,头也有一点点疼。”    受到了冷落的小包几,从被窝里伸出爪子:“阿爹,抱。”    黎锦让他睡一会儿再抱,小包几认真思考一会儿,说:“爹爹和阿爹都抱。”    这是讨价还价?    黎锦俯下身亲了他的小爪子一下,说:“依你。”    小包子消停了,黎锦问少年:“可想去解手?”昨儿他给小夫郎喂了那么多水,虽说出了不少汗,但解手也是必不可少。    秦慕文脸红了一下,然后点头。    黎锦把床底下夜壶拿出来,丝毫不觉得这么侍奉夫郎有什么不对。    秦慕文跪坐起来,释放后看着阿锦把夜壶拿出去。过了一会儿黎锦进来,洗了手后,给秦慕文把洗漱的东西拿到床上,说:“擦擦脸,今儿顺风,再过一个时辰就能到了。”    这种载客的船会在船尾处开辟一个小隔间,里面放了两个恭桶,等到了能上岸的地方再作处理。    一般情况下自然是自己过去解决,但秦慕文现在显然不能自理,黎锦怎会嫌弃他。    秦慕文昨儿睡得久,今日醒来后也没有睡意,精气神逐渐恢复,身上的病气也慢慢消退。    黎锦给小包子穿了衣服,说:“阿爹昨儿发热了,身子不舒服,抱你先欠着,爹爹抱你去外面看。”    今日天气不错,太阳出来了,不过山林间还带着水气。    小包子趴在黎锦肩头,看了会儿就主动说:“爹爹,回。”    黎锦:“嗯?”    “阿爹,病。”    黎锦笑了,说:“好。”    正巧船家送来白粥,一家人吃过后,没多久也就到了府城的码头。    黎锦雇了一个带蓬的牛车,先把包子抱进去,再回头来把大崽也抱进去。    坐在牛车里,小包子一直都牵着阿爹的手,小小的身子依偎着他。    平日里到底是秦慕文照顾小包子的时间多,晚上也是秦慕文先哄他睡着,才会去跟黎锦练字。    小茶只照顾包子起夜,当然,包子要是真的哭闹了,还得找秦慕文。    所以,小家伙其实很喜欢阿爹的。    黎锦在村里呆了六日,再加上路上耽误的时间,今儿正好是告假的最后一日。    他让车夫在西街的医馆门口停了一下,自己下去买了药。    却见医馆大堂里有几个年轻人等着煎药的时间,在一起看……府城小报。    “我还是第一回 见到这种夫妻相处模式。”    “你别说,我也是。我娘也可喜欢看这《杂记》了。”    “既然你家有,你怎么还来看我买的?”    “我、我可是个男的,我在家看这种东西,还不得被我爹打断腿。”    “兄弟,同道中人啊,我买了小报后,都不敢回家去书房看。万一被逮到,那真是一顿好揍。”    黎锦回去后把这件事告诉了秦慕文,少年一脸的不可置信。    完全没料到,自己写的东西会被人如此喜欢着,甚至冒着‘打断腿’的风险看。    果然,回到家后,小茶就拿着一份府城小报来,说:“老爷,这是宁兴书肆掌柜派人送来的,说以后每份都会派人来送一次。”    但这份府城小报显然有点厚,足足有七八页。    小茶不识字,对此知道的不多,黎锦扫了几眼,发现后面几页都是买者对《杂记》的评价。    原来府城小报除了第一页是府城的重大新闻外,后面几页都是一些邻里间的趣事,有专门的投稿箱。    半月前,三月初刊发布,不少人喜欢上了这轻松恬淡的《杂记》,偏偏催稿无门,只能把自己的想法投进投稿箱。    掌柜的派人整理后,挑了些有真情实感的,派人誊抄下来,缝在给黎锦反馈的小报后面。    其实,这杂记也算是黎锦的投稿,他们府城小报给被采纳了的投稿者都会发一份小报。    但后面的‘读者反馈’,确实能展现出掌柜的用心。    黎锦煎药后,就着秦慕文摊开的那一页,很快的扫读。    “很羡慕著者的生活,正好初刊发的那天,我给女儿订了亲,希望她也能这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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