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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 5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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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外风雪催, 柴筝本以为这段时间里,一定会发生些出乎预料的事,然而京中爱折腾的人像是一瞬间消停了, 许多年都不作妖, 放柴远道于塞外,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 柴远道作为一个勤俭持家的奸商,趁这段时间往漠北十六州搬了很多好东西。

    柴筝没像上辈子从打扫战场的小卒做起, 十岁不到就跟断肢残骸为伍, 大靖的炮筒威力巨大, 一发下去只见尘土飞扬火焰乍起, 要等上一会儿, 送上天的血肉才会跟雨一样落下来。

    这样的战场非常难以清扫, 柴筝那些年曾经狠狠做过噩梦, 几天几夜无法入眠都属常事,也幸亏她年纪小, 恢复地快, 否则一定会落下病根。

    从前过往牢牢刻进了现在这副骨血里,令柴筝跳过了正常人所需要的成长期,刚来到这方天高地远的荒漠,就能撒欢的浪。

    相比柴筝的自由自在,阮临霜反而辛苦很多, 白天跟着柴远道学兵法,晚上还会挑几本医书翻着研究,柴筝这会儿就会往床上一躺,充当个道具,任由阮临霜扎几针……

    但小阮可能是先天不足, 对穴位力道之类的没有概念,因此常常将柴筝扎得夜半惨嚎。

    归根结底,在这人烟稀少,四面荒芜,还时不时有番邦骚扰的地方,就连阮临霜的心境也开阔了许多,会哭会笑,偶尔也骑个马,跟着柴筝去猎豺狼虎豹。

    从前,阮临霜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要掐着指头算自己多大,柴筝多大,这一年又会发生什么大事,需不需要自己插手,但现在,阮临霜又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每个隆冬腊月,能冻死人的光景,漠北十六州的荒野上就会燃起一堆一堆的篝火,放眼望去无边无际,就算是下着雪,天空也能被照得通红。

    那些雪落在身上都是不冻人的。

    到了这个时候,倘若战事不吃紧,军中就会有些假,柴远道离不开,有时候赵琳琅会来,带着阮玉璋的亲笔信,有时候柴筝会跟阮临霜一起回去,总归一年也能见上一次面,看爹娘是否老了,看子女是否长大。

    五六年的光阴只在眼前晃了一下就过去,柴筝已经从一介说要带兵,就被人耻笑的娃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先锋官,柴筝这个名字在草原和荒漠上流传,但凡提起,都要接一个“闻风丧胆”。

    但柴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说书人的嘴里就是个青面獠牙的妖怪,丑就罢了,听说还喜欢吃人肉……直到有一天,阮临霜从集市上买回来两幅柴家父女的画像,那简直……

    看一眼瞎十年。

    总之保家卫国的将军声名不太好,这边塞之地有吓唬夜哭的孩子,都是说:“柴筝要来把你叼走了。”

    “……”柴筝常常觉得自己牙口过好,四五十斤的小胖墩也叼得走。

    又是一年开春,荒野上的风很烈,吹得沙尘迷人眼,柴筝埋伏在一块垒起来的土包之后,身旁不远处就跟着那位古板固执,能克小阮的斥候,而眼前是茫茫一片黄沙,夜色笼罩,月明星稀。

    柴筝已经在这儿等了很久,她沉得住性子,手上扣着一柄短剑,整个人已经被风沙埋了半截。

    忽然,一片安静中传来纷乱的马蹄声,方才还离得很远,短短时间已经到了跟前。

    柴筝伸出一只手缓缓捏成拳,一道绊马索猛地从黄沙里面拉直,北厥各部都是草原荒漠上长成的强悍民族,所饲战马更是骁勇,就算是猝不及防这一下,仍是四匹中只拦下了三匹,还有一匹全身漆黑的仿佛流星,从柴筝的眼前一掠而过。

    “收拾残局,我去追!”柴筝话音刚落,整个人抖落风尘,倏地一下蹿了出去。

    “小……心。”斥候提醒地太慢,柴筝显然已经听不到了。

    马的速度非常快,远不是个年轻姑娘能够追上的,幸而柴筝也有后招,她这绊马索一共设了三道,就算真的绊不住千里神骏,也能减缓它的速度,马蹄如飞,还没吃上第三道绊马索,柴筝已经从马脖子底下拽住了缰绳,随后一使力,马长嘶着停了下来,与此同时,柴筝翻身轻飘飘站在了马头上。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信使,手上短剑连带着剑鞘垂落下来,柴筝身上是件到小腿的紫色长裙,经过巧手改过样式,就算她想街头卖艺拿大顶,都不会有所妨碍。

    柴筝笑道:“马是千里挑一的好马,可惜也得会骑的人才能发挥它的速度,你今天要是能再快点,就不会沦落到这个下场了。”

    信使蒙头盖脸,长途跋涉如果不挡住鼻子和嘴,风沙会毫不留情地倒灌进去,他只有一双眼睛暴露在外面,那是双北厥人独有的眼睛,眉骨高,眼窝下陷,就算是个傻子看起来也目光深邃,他口中含糊地发出一声,“啊沧勒。”

    “啊沧勒”在蛮厥的语言中代表着“声音嘹亮的乐器”,他们以此形容“筝”,到最后“啊沧勒”直接成为了柴筝的名字。

    但这么多年过去,柴筝还是觉得自己进入蛮厥的语言体系,像是改了个名,叫“柴唢呐”。

    柴唢呐抬了抬下巴,默认自己的身份,同时道:“我现在是个抢劫的,不必守战场上的规矩,你乖乖交出我要的东西我会杀了你,你不交我就杀了你再搜身……”

    她恶劣的笑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们蛮厥最是瞧不起女人,婚是抢来的,抢来之后征服不了可以一刀杀了,若是被陌生女人摸了身体你还不能反抗,那简直是绝顶的耻辱,永世不能翻身。”

    这信使咬牙骂道:“你们大靖的女子就是不知廉耻。”

    “现在是我赢你输,我强你弱,你若觉得不服气就反抗啊,我绑着你手脚了?”柴筝耸肩,“快选,我没什么耐心。”

    柴筝是真想将这人一剑杀了直接搜,但刚开春,天气还很冷,蛮厥为了御寒,这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异常复杂,真要搜的话得将整个人扒干净了,说不定这血还会渗进信封里染了字迹。

    为了自己的眼睛不遭罪,也为了保护情报完整性,能说动对方主动将信交出,当然最好不过。

    “你杀了我。”那信使将头一昂,有些个宁死不屈的意思了。

    柴筝叹了口气,“哦”了声,拿剑比划一下,随后手起刀落,狭长的剑尖从信使太阳穴戳进去又抽出来,出血量远不如捅脖子,但人咽气也咽得很快。

    她对着尸体挑了挑眉,“死得亏不亏?”

    埋在沙丘两侧负责拉绊马索的人被柴筝招手喊了出来,柴筝蹲在尸体旁边吩咐他们:“衣服都解开看看,蛮厥这半年来虚虚实实的送出了好多封信,但这次骑得马却是最好的,想必有什么重要的情报。”

    那匹黑色的马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气,竟然一点也不害怕,仍然稳稳当当站在原地,它柔顺的鬃毛随风曳动,如同漆黑的波涛。

    柴筝从刚刚开始,就有心留下这匹马——

    自来到这里,柴筝没一样专属自己的东西,盔甲是穿赵琳琅当年的,马厩里随便挑个没主的骡也配给她,有一次骡被伙房借去搬粮食,她不得已骑个驴上战场,至今仍然传作笑柄,至于称手的武器更是没有一把,经常到兵器库里随便挑,兵器库剩下的多是残次品,日常卷刃或断柄。

    柴远道因此将柴筝列为了“败家”的行列,每次往长安城里寄家信,都是嘱咐柴霁勤俭持家,几年下来,柴霁除了满腹经纶,就是一脑门的进账出账,为以后进户部管钱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厢柴筝带来的人正疯狂地扒拉尸体,将衣服从里到外都摸索了一遍却一无所获,这个人若真是信使,很有可能只是顺了一句话,既然是口信,人死了自然无从得知。

    但主帅杀错人这种话谁也不敢说出口,只能低头继续装。

    “……”柴筝有些无奈,“你们也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这么搜有什么用?北厥虽然气候恶劣,民风不开化,但也是长了脑子的人,真重要的信笺当然不会□□裸放在外面。”

    “衣服夹层找了吗?他身上呢,以特殊墨水写在人皮上你们元帅都曾搞过的手段,怎么北厥的人不会学?”

    “报,报告将军。”一个脸被头盔盖住大半的士兵抬起头来,“我是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也是!”

    柴筝:“……”

    她用剑柄将头盔挑开,里头露出来的面孔确实非常年轻,比自己也就大一两岁的样子,当初点兵的时候直接拉了一个小队过来,柴筝倒是没好好注意过他们的模样。

    “张凡!怎么是你!”柴筝手一哆嗦,头盔砸下来,差点砸塌这少年人的鼻梁。

    张凡有些奇怪:“怎么将军认识我吗?”

    柴筝认识他,当年她被以“存谋反之心”召回京城时,有一支贴身卫队同她一起赴死,而那支卫队的队长就是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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