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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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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童,王大夫在吗?”

    小童迷迷煳煳醒了,张嘴打了个哈欠。

    “在,要看病吗?我去叫师傅。”

    “别忙,让他老人家休息,你帮我拿点止血的药就行,这你认得?”

    “我当然认得。”小童晃了晃头。“外伤这个我学的很好的,只是师傅说了,我还没学到家,来病人必须叫他出来。”

    卫子清心下佩服王老大夫的为人,因为一般半夜上门的都是急病,所以王老大夫的医馆从不关门,一直有人守着,现在知晓了竟然每个病人王大夫都要亲自去看,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好人了。

    “只是刀切着手,不碍事的,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晓的。”

    小童应该也是不想老师傅半夜起夜,听见说只是切着手,想着也不是大事,自个取了止血的药粉装了瓷瓶。

    “多买点,放着以后用。”卫子清解释着。

    其实是因为这伤口大,一次不知道得撒多少进去。

    “是勒,家里得备着……一共三十二文。”

    回去时宋泊明还保持着他走时的样子昏睡过去了,伤口就那么露着,中间卫子清给他撒药时,他迷迷煳煳醒了一次,睁了睁眼又闭上了。

    折腾了大半夜,好不容易刚在地铺上躺下,正闭着眼想这几天的事,,床上的人又低声呻吟起来,听的卫子清面红耳赤的。

    这是什么奇怪声音!!

    以前毕竟是楼里的,伺候人的事他没干过却学过,墙角听过也看过,这声音简直太熟悉了!

    卫子清坐起来,拍拍自己的脸,这会儿这个人肯定不是他想的那种情况,还是披了衣服起来点了灯。

    果然,床上人面色泛着红,像是发热了,伸手试试,烫的吓人。

    还不能请大夫,这怎么办?

    夜晚水缸里的水冰冰凉,浸湿了帕子敷在他额头上,宋泊明的眉头皱在了一起,似乎极不舒服。

    帕子很快就被暖成温的了,再拧了块新的,反复重复了不知几次,终于是感觉额头没那么烫了。

    又不放心,碰了下他被子底下的手,温度也是正常的,此时外边天色深沉,但是有窸窸窣窣的不知道是虫子还是鸟雀的声音,大概是快天亮了。

    卫子清有些头疼,两夜没好好睡觉,现在看烛火都是重影的,起身刚想去躺会儿,又被人抓住了手腕。

    他还以为是宋泊明醒了,结果人闭着眼正睡得安稳,拽了拽自己的手,可能是自己这会儿太累了,使不上力气,怎么也挣不开。

    卫子清要被气死了,这人怎么这么磨人!生病了就可以不让人睡觉吗!

    他坐在床沿,想靠床头歇会,因为手被紧握着,怎么也找不准合适的角度,气的他想把人叫醒。

    可看了看床上人热退后可怜兮兮的样子,又泄了气,认命的就这么的坐着,慢慢困意来袭……

    第二天天大亮。

    “清哥儿,我给你留了饭,你醒了自个吃去,我去门口坐会儿。”

    宋姆从不强迫儿媳起床的,他不知道清哥儿这几日在忙什么,只指导他很累,还心里记挂着他这把老骨头,人心都是肉做的,他本来就喜欢这个和他家渊源很深的郎君,现在更是心里亲近,好像是自个亲生的一样。

    谁知他说完里面一声闷响,然后清哥儿的声音才响起来,声音也低低的,大概是才睡醒。

    “我知道了阿姆。”

    “你要是累就再睡会儿。”

    “好。”

    等宋姆走了,卫子清捂住自己的眼,哇——他竟然,睡在宋泊明的胸膛上!双手还紧紧抱着的他的腰身!

    因为隔着被子,他以为是枕头,还蹭了又蹭,青天白日的,等他意识到不对时,一抬眼就看见被子底下的肩膀和脖子,都没勇气看到脸就跳了起来。

    幸好床上人闭着眼一动不动,应付着宋姆,即使他已经站起来了也怕吵醒宋泊明。

    他难以想象要是被宋泊明看见了会怎么样,大概是会嘲笑他投怀送抱?还是故技重施?

    天知道他现在根本没勾引他的意思,甚至立刻和离他都是没意见的!

    一边庆幸着一边推门出去,他现在,一点儿,也不想,和他独处一室!

    这边卫子清跑去厨房找东西吃,屋里躺着的人立马睁了眼,把手缓缓抬起来,捂上了自己的胸膛。

    似乎柔软的触感还停留在上面,还有淡淡的香气,有点甜味。

    他其实一向警觉,如果不是受伤发烧,绝不会沉睡一夜,以至于早上醒来吓了一跳,身上躺着个人。

    他本想推开的,可是手刚放上去时,清哥儿的手抱了上来,宋泊明浑身都僵硬了,也不敢再动。

    这个小郎君大概是照顾了他一夜,旁边还摆着水盆和帕子,就这么睡在了他身上,想到这,眼神柔和了下来。

    一开始他觉得这个郎君目的不纯,他自以为聪明的样子每次都让他想笑,后来因为觉得是个可怜孩子,也不想与他计较,娶了就是。

    他以为这个郎君是不喜欢他的,毕竟他们年龄差距太大,成亲也是带着别的目的。

    但是昨日清哥儿这样照顾他,丝毫不顾大防,今儿又这样主动阐明心意,他该不该接受?

    可是如果不接受,清哥儿又能再嫁谁?

    罢了罢了,反正这半年之约一开始就是荒唐,就当他被人赖上了,就负了这责,他一个男人,不能跟小郎君计较。

    宋泊明心里为自己找好了理由,心情开阔了许多。

    卫子清正小口小口的喝着粥,完全不知道宋泊明已经自己把事情往另一方向想了,且越走越远……

    如果卫子清知道心里所想,怕不是要丢了风度破口大骂!谁给你阐明心意!我只是困了!困了!是你不放手啊啊啊啊!

    不管卫子清以后怎么想,至少现在他是蒙在鼓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人判为了真正的妻子,还是那种上赶着的哭着喊着要嫁的那种。

    别看宋姆才刚叫他吃饭,其实日头已经快中午了,天天这样一天从中午算起,一日过的太短了,离十日之约还有八日,下午得抓紧时间去找春枝了。

    再进屋时宋泊明“刚”醒,卫子清面色自然,问他要不要跟宋姆说他回来了。

    “嗯,跟阿姆说时,就说我腿蹭破了皮。”

    那种伤口很像是被锐器砍得,也就欺负宋姆看不见,还蹭破了皮,卫子清懒得拆穿他,又是一夜没睡好,此时正有些烦躁。

    “这伤是路上遇了劫匪,不小心弄得,你不用太担心。”见卫子清面色不好,宋泊明以为他在忧愁伤势,主动解释道。

    ??他有表现的很担心?

    虽然不解,但还是客气的笑了笑:“还是小心好。”

    宋泊明见他笑了,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心里觉得清哥儿果然是心系于他,为了不让他担心,以后他尽量少做危险的事就是了,唉,郎君就是麻烦。

    “唔,你过来。”

    卫子清不明所以,走近了点。

    宋泊明说着,从床头把昨日腰间卸下来的钱袋取过来递给了卫子清。

    “这是这次的报酬,你收起来。”

    “你上次给的家用还没用完。”

    边说边掂量着这一袋子的分量,至少有几十量!这是去送了点什么贵重东西啊?跑腿费都几十两?

    远处京城王府里的某位贵人,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东西”,只觉得背后有些凉,百思不得其解唤人加了件衣服。

    再看这边,宋泊明只当他不好意思接,暗自觉得清哥儿大概是不好意思了,也是,不能总让一个郎君主动。

    “拿着,以后家里的都给你管。”说完有些不自然侧开眼神,又加了一句,“还是郎君细心些。”

    “啊?”

    这是什么意思?今日的宋泊明也太奇怪了。

    见卫子清依旧不接,宋泊明有些不太高兴了,他说的还不够明显吗?他都让他管家了,他还呆呆愣愣的,是高兴傻了?

    “我有些饿了,你去厨房端碗粥来。”说完挣扎着要坐起来。

    前边莫名其妙,后边倒好,这是什么语气?指使奴仆呢?他照顾了半夜,人醒了不感谢他就算了,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是病了一次烧傻了?

    看卫子清终于不呆楞了,却伸了一只手过来摸了下他的额头,有些冰凉但软若无骨的手附在他的额头上,他立刻就想到了今早想醒来时紧搂着他的手,因为隔着被子和衣服,所以当时没仔细看,原来这只手的触感是这样。

    “不烧啊……”

    “自然是不能一直发热的,你怎么还不去端饭,难不成让我去?”

    宋泊明脸色不太好,夫有夫纲,既然决定在一起,他就得拿出点架势来,不然还真怕降不住这个能作爱演的小家伙。

    果然清哥儿听了,乖顺的一句话没说出去了,应该是怕了,他又有点后悔,是不是说话有点太冲了?唉,下次还是温和点,清哥儿乡野出生,不懂事,他慢慢调教就是了。

    这边卫子清出了门,一脸古怪,宋泊明大概……撞邪了?一副脑子不太清楚的样子。

    算了,他还是早些去找春枝,这才是正事。

    跟门口坐着说话的宋姆打了个招唿就出了门,满脑子都是怎么改造春枝,早把什么要把宋泊明回来的事告诉阿姆和什么吃饭啊喝粥啊,忘得一干二净的。

    今日的任务是给春枝上一个合适的妆容,但是因为自己手里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钱,其实还没好好买过什么胭脂水粉,正好顺路拐了趟钱记,说明来意后,张掌柜很大方的支了五两银子给他。

    他只买了几盒简单最基础用的,但是已经把手里的钱花了七七八八,果然无论哪个朝代,爱美的人的钱最好赚。这也让他心思活泛起来,也许他能想想,怎么在这方面找到突破口。

    到了春枝家,发现阿旺也在,看来这两个人感情真的很好,日日都要黏着。

    见着卫子清来了,花婶还是很热情,刘一刀大概被劝过了,卫子清礼貌的和他打了招唿,他虽然不热情,但是也是抬眼看了一眼,点了头算是回应。

    春枝早就蹦跳着过来了,咧着笑,嘴里还喊着“清哥哥。”

    今日春枝穿了一身荷粉色衣衫,梳了童子垂髻垂在脸侧,还绑了红绳,脸上是抹了东西,显得白嫩了许多,一副可爱的样子,连宽厚的身形似乎都没那么突兀了。

    “清哥哥我好看吗?”

    “好看极了。”

    春枝嘿嘿笑了笑,有些傻气。

    “阿姆给我梳的,阿姆好厉害。”

    花婶?

    抬眼看过去,花婶也掀帘子进了后院。

    花婶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太久没给人梳头了,我年纪大了,不会梳时兴的,清哥儿瞧着不好就拆了重梳。”

    “不,很好看,我瞧着比我昨日梳的强,衣服挑的也合适,淡雅又不失可爱,真让人眼前一亮。”

    春枝虽然脸长的可爱,但毕竟身板太壮,如果硬要穿粉红鹅黄这种可爱的,到让人觉得难受,这个荷粉色选的是恰到好处。

    花婶笑的拿帕子捂了嘴:“清哥儿嘴真甜,我小时候伺候过贵人家的小姐,专门学过梳头的,现在梳的比以前差远了。”

    其实头发确实不是他擅长的,毕竟前世为男子,再打扮发髻也是简单的,有花婶这个助攻简直是救了急。

    谁不希望自己家郎君打扮的明艳动人?花婶自己打扮了春枝,心里也是很开心的,心里最后那点障碍也被清除了。

    因为花婶是会打扮的,家里能使的东西很全,他买的倒是派不上用场了。

    春枝是上过妆的,脸上抹了粉,点了淡淡的腮红,眉毛也画的好,看出来被细细修剪了,卫子清取了胭脂,用指肚揉开,轻轻扫了春枝的眼角。

    又拿起他专门带的小毛笔,在眉间画了他当年招牌的标志——梅花印。

    当年那朵梅花,没几日便传遍了整座京城,人人争相模仿,现在再看春枝额上的,一时有些恍惚,又瞬间回神,内心再无别的波动。

    作者闲话: 能看到这里的,豆腐先给你们鞠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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