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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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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雁村和小雁村拢共不都三百户人家,要是谁家生了哥儿,不是买了就是留着给家里的丫头做陪嫁,哪有几个被当成人看。

    日子过不下去了,一头羊几只鸡,甚至半袋黍米都能把哥儿领走。穷苦的人善良都是最直白仗义的,可同样的穷苦的人,欺压比他还弱小的人也是再直白不过的。

    林哥儿的爹林致远带着老娘和妹妹是在十六年前落户在小雁村的,这外来户有些家当,在本地买了三十亩地,又盖了青砖大瓦房。

    村里的人从来没见过林致远的婆娘,大姑娘小媳妇的个个盯着村里的新来的富户,虽说林致远有了一个孩子了,但就是一个哥儿,又能翻起什么浪。

    林致远家的门槛都还被没说媒的踏破,人就生了一场大病,就这么扔下年幼的林哥儿去了。

    林家就剩下妇孺,家产哪能不遭人惦记,两年后油嘴滑舌的赵仲怀做了林家的上门女婿。

    一开始的时候,赵仲怀对林致远的妹妹林二娘,呵护有加,没过多久就渐渐显露本性。赵仲怀嗜酒好赌,家里的田产到现在被卖的还剩三亩地不到。

    林二娘生下的几个女儿也被接连着送人,养的最久的赵三妮,八岁就被送到铁匠家当了童养媳。

    在他的眼里,女人天生就是用来生孩子的,生不了儿子那就是有罪。可他赵仲怀作孽,三年前林二娘生下来一个男孩,健健康康的长到了两岁,让他一口糖糕给喂噎死了。

    他把罪过都算在林二娘和林哥儿身上,没把他俩打死。要不是村长拦者,赵仲怀当时就要把林哥儿卖了。

    林家虽然是外来户,但他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上门女婿败光了家产不说,还要把人家亲生的独苗给卖了。这种做法传出去,他们村的人别想抬头了,以后谁的家姑娘还敢往小雁村嫁。

    ————————

    林哥儿又被季诚一路拉着走,他从来没跟外男这么接触过,实在是不习惯。季诚的手暖暖的,攥的他收心都出汗了。

    回了家之后,季诚直奔厨房,他回头对着还没缓过神的林哥儿道:“我先洗个澡,你自由活动。”

    洗澡他听懂了,自由?自由活动是个啥?

    季诚回来了,他说了不会撵自己走。连日来提着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他站在院子里无所适从,不知道干点什么好。

    锅里开水已经不热了,反正大中午的也不会感冒。一大锅的水让他霍霍了个干净,季诚感觉自己能下去二斤土。身上终于是干净了,可这头发可真让人无语。

    脑袋扎进水桶里的季诚,无比想念洗发水沐浴露,没有泡沫没有浴缸,他也唱不了我爱洗澡皮肤好好,不过最想的还是风筒。这么及腰的头发,得多久能干透。

    要不把头发剃了?好像不行,古代只有精神病和出家的和尚才是光头。他今天已经够出格的了,再做出别的举动,就要惹人怀疑了。

    洗好了的季诚,觉得自己可算像是个人了,耳边终于没有苍蝇的嗡嗡声。他按照记忆里的方法一件件的把衣服穿好,真的、他太想吐槽原主的审美了。

    他刚才拿的时候也没看,青绿色的外袍,这个色也太骚太扎眼了,真是生怕别人看不见他。

    一大桶的清水硬生生的让他洗成了灰色,他速度极快的拎着桶就把水倒到了院子外面,这要让别人看见不得把大牙笑掉。

    林哥儿弓着腰在院子里拔草,半米多高的荒草,拔起来别提多费力了。他累的汗珠顺着下巴往地上掉,季诚看不下去这么小的孩子干重活,他急忙拉着说:“你快别弄了,这些明天我来弄。”

    “没事的,不累,”就是热了点,在农家这哪叫活,林哥儿头也不抬手上继续薅。

    季诚强行拉着林哥儿起来,他道:“真不用你,我刚洗过了,水缸里还有水,够你用的了,你也快去洗洗。”

    “你闻闻,你都有味了。”

    有味了,他都有味了?林哥儿抬胳膊闻了闻自己,昨晚上他有用凉水擦身,难道是衣服的味?

    不管是姑娘还是哥儿,被一个汉字直白的说,你都有味了,肯定都受不了,林哥儿羞的不行,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泡水缸里,他扔下手里草转身就往厨房走。

    季诚再他身后喊道:“水烧热点,别怕费柴。”

    听了他的话,林哥儿走的更快了。这人说话就不知道小点声吗?

    林哥儿快洗完的时候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换洗的衣服。怎么办,再穿这一身?衣服一直在身上不觉得,现在他自己洗干净了,再闻衣服上的味道,确实很让人受不了。

    他坐在厨房的矮凳上,脑袋上的头发都快干了,也没想出办法。他和季诚现在就是挂名夫妻,说白了就是季诚不跟他计较愿意收留他。

    要是季诚知道了,姑父已经收了赵二根的一两银子买自己的头一夜,那他还能收留自己吗?

    刚刚燃起不久的希望又破灭了,林哥儿沮丧的在自己的膝盖上画圈圈。

    笃笃笃,季诚的声音隔着门板想起,把沉思中的林哥儿吓得一抖,“小林子,你是不是没有换洗的衣裳?”

    林哥儿下意识的拿衣服捂住自己的胸口,在发现门口的人根本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后,他还是有些紧张,毕竟门板上的缝比手指头还宽。

    “那我把衣服放门口了,”季诚道:“你自己拿,干净了就行,再洗一会你就泡发了。”

    ... ...嘴真碎。

    脚步声渐远,林哥儿伸出白嫩的胳膊,悄悄的把衣服,嗖的一下拽进门里。就这么简单的动作,他的心跳的快就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了。

    正在院子里整理荒草的季诚,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嘿,这小孩,还挺有意思。

    没等林哥儿从厨房出来,季诚就识趣的去了后院。

    后院能比前院大不少,大概有一亩地的样子,一样长满了荒草。因为他家是村子的最后一排,所以原主家后面就是不大的山。

    院子边上有颗枣树,挂满了满满登登的果子。树干很粗,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季诚爬上了最矮的一个树干,用力猛摇大枣想下雨一样,噼里啪啦的落了一地。

    他尝了一颗酸甜酸甜的,给小林当零嘴最好了。就这么磨蹭了大半天,别的人家已经开始做饭了。

    农家人两顿饭,早起劳作日头正毒的时候回家吃第一顿,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再吃第二顿,这样趁着日头不晒还能劳作到天黑。

    他把枣子用衣襟兜着,美滋滋的往屋里走着,林哥儿已经手脚麻利的把晚饭都摆好了。

    从昨天到现在就吃了几个枣子的季诚,早的饿不行。他兴冲冲的赶到饭桌前,可桌上东西让直接让他傻眼。

    一大碗清澈见底的野菜汤,上面飘着几个蛋花,他看了眼林哥儿,不敢相信的问:“晚上就吃这个?”

    这哪是汤啊,这不就是刷锅水吗?

    林哥儿见他露出无比嫌弃的表情,轻轻叹了口气,“我刚刚在厨房里吃过了,这个给你。”

    林哥儿手里拿的是比鹌鹑蛋大不了多少的野鸡蛋,这小孩说他吃了。季诚根本不信,家里但凡有吃的,他也不可能就把这东西端上来。

    “野鸡蛋,从哪来的?”季诚把野鸡蛋窝在手里,小小的两个还带着温度。

    “早上上山打柴的时候,发现的一共有六个,”林哥儿也饿得很,早上他就吃了半个田淑芬剩下的饼子。

    本来早饭做了很多的,可田淑芬非说要等他的儿子吃饱了,他们才能吃饭。那个季堂简直太能吃了,村里的猪都没有他那么能吃。

    一大锅的粥和饼子,到了他这就只剩下半个,本来这几个鸡蛋,是等着他们娘俩睡着他半夜偷偷吃的。

    六个野鸡蛋,四个打进了汤里,两个他自己留着。

    见林哥儿的眼睛一直盯着汤碗,季诚坐下道:“先吃饭,吃完再说。”

    原主本来四六不着,家里老鼠来了都能哭着出去。家里肯定没有粮食。田淑芬走了肯定一粒米也不会给他们留下。

    季诚身上现在一分钱也无,真的是头大。

    上辈子他也穷过,可真没有像现在这么穷的时候。

    这刷锅水,不、这野菜汤被林哥儿做的清清淡淡的挺好喝,可惜除了清淡就再没别的味了。这玩意两泡尿就没了,怎么可能顶饱。

    一大碗野菜汤很快就被喝光了,季诚也没客气,俩人一人一半。

    吃完这顿姑且能称之为晚饭的饭,他们俩也无事可做。

    林哥儿去了厨房也不知道忙些什么,他也没问。

    季诚蹲在大门的门槛上胡思乱想,两边的破门他也懒得管,刚刚在饭桌上的时候,听林哥儿说这山上,有不少猎物,早些年还有人见过老虎。他打算明天早起上山看看,碰碰运气,让老虎咬死也比饿死强。

    弄不来别的还不弄两只野鸡吃吃。

    他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的发家致富的大计,正想的出神就人拽回了思绪。

    “阿诚哥,”杨槐挎着一个小框,远远的跟他招呼。

    季诚的眼睛多精啊,直觉告诉他那篮子里肯定有吃的,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对篮子吃的的渴望,面上一点不显,他道:“怎么过来了,你娘怎么样。”

    “按你教我的,娘信了,”杨槐照着季诚教的说辞,告诉他娘说他哥杨勇跟城里的商队去跑商了。

    他的那个傻娘呦,竟然高高兴兴的相信了,连今天的晚饭都多吃了两碗。他估摸着季诚家里没什么吃的,晚饭特意多做了些黍米饼子,做的时候还在想,就季诚平时挑三拣四的样子,还指不定怎么嫌弃。

    “家里多烙做了些饼,你别嫌弃,”杨槐的手里的篮子还没递出去,季诚就先接过来了。

    “这么客气呢,”小篮子里面,不光饼子还有一大碗的羊奶,这可是个好东西。林哥儿的头发枯黄,脸色也是营养不良的苍白,这羊奶给小孩补身体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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